“怎么回事儿,鲁修怎么还没有回话!他那边是出什么事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蜷缩在避风的墙下,看着手上的手机忍不住的嘟囔。
而在不远处,一个拿着吉他街头卖唱的男人却是张嘴冷笑,“他们三个家伙大概率是喝酒去了!他们又不是一次两次,趁着任务之便去潇洒了!”
“也是!”流浪汉点了点头,“或许真是这样,他们确实经常这么做,只不过,嗯…”
流浪汉话没说完,两只眼睛瞬间一翻,整个身子便立刻如同面条一样瘫软在地,彻底没了声响。
“哎,继续说下去啊。”
卖唱的男人疑惑的回头,刚看到瘫倒在地的流浪汉肩膀上就被人突然抓了一下,卖唱的男人反应很快迅速,便准备拿手中的吉他向后挥砸,可手还没有动,眼前就是猛然一黑,意识也随之彻底模糊。
周遭的行人看着瘫倒的卖唱男人都投来了疑惑的目光,全然没有注意到一个身着黑色的风衣的男人,在他们投来目光的时候已悄悄的从旁边离开。
没过一会儿,距离此处大概半条街的距离,又有四个人莫名其妙的躺在了地上。
而造成这一切的李简则是拿着一个刚从街边买来的热狗,怡然自得地吃着,时不时还会将目光投向那逐渐聚拢的人群,直到人群的密度足够高些,才悄悄的丢下纸袋,从容离去。
时间来到下午13:10,李简好似漫无目的一般走的一条酒吧街里,因为是白日,所以这里鲜少有人往来的车辆,路过的行人都依稀可见。
李简抬头看了一眼门牌号,是四十九号没错,是一处二层小楼的酒吧,更是张宁宁、崔廉和戴世航之前来过的那家。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打在斑驳的木质门板上,泛起一层陈旧而温暖的光泽。这里与威尔康德大街主街的喧嚣仿佛隔着一个世界,寂静得能听见风穿过狭窄街道的呜咽声。空气里残留着昨夜酒液的微醺气息,甚至就连木头都因常年接触酒香而散发着让人沉醉的香氛。
李简推开门,铜铃发出干涩的轻响,不像迎客,倒像一声疲惫的叹息。
酒吧内部比想象中更加昏暗,几乎是漆黑一片,放眼望去,整个酒吧内空无一人,只有吧台处点着几盏昏黄的氛围灯,干净整洁的案台上放着一个垫着薄薄纸巾的一只高脚杯,杯中是泛着微黄的白色液体,甚至还腾着一点灼灼的热气。
凑近一闻,是牛奶的甜美的味道,但又不一样,里面似乎加了东西。
李简的手指在杯沿轻轻划过,温热的牛奶散发着淡淡的甜香,但李简并没有喝,只是静静看着乳白色液体表面细微的涟漪。
“十六师兄,你应该知道我吃葡萄会坏肚子!你为什么要在牛奶里加葡萄酒呢?”
“狗儿的鼻子就是好使!”
吧台后方门帘微微一挑,季景云着着一身酒保的衣着从后面缓缓走出,脸上噙着温和的笑意,整个人已不再像往日那般洒脱,反而有着几分慈祥。
“不是鼻子灵!”李简推了推眼镜,镜片在昏黄灯光下反射出冷硬的光,“而是我不吃葡萄,所以对它的味道特别敏感!你可别忘了我这吃葡萄坏肚子的毛病,可是你当年喂葡萄喂多了吃伤出来的!”
季景云不以为忤,反而笑得更深了些,眼角细密的纹路舒展开,就像被春风吹皱的河面。
“幺仔长大了,不好骗了。”
反手将那杯牛奶往前推了推。
“放心,就一点点雪莉酒,暖胃的!你这身子骨,看着硬朗,内里虚得很,纽约这鬼天气,别冻着了!”
李简没动,只是看着季景云。
两人就这样静静看着对方,直到彼此都是忍不住的开始发笑。
“好了好了,我给你换一杯纯牛奶过来!哪有那么多矫情的,当年是吃多了,吃伤了,你都这个年纪了,再努努力没准就能克服了呢!”
李简撇了撇嘴,赶紧摇了摇头,“我可不想赌!我都是这个年纪了,又不是小孩子,可没有那么多可供尝试的选择呀!再说了你这里的东西十之八九都是假的!别人我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吗?你调酒酿酒的技艺可是天下第一,什么酒让你尝过一次你都能拿别的酒调出来,就连汤都可以!你说这雪莉酒没准是拿什么东西给调出来的,我怕喝死,你留给别人吧!”
季景云立刻翻出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小子是找抽吧!你既然知道我酿酒调酒技艺天下第一,也知道,我也颇通药理,我这酒喝了大多都是有好处的,而不是会伤身的!”
“既然都说到这了,那为什么给我上牛奶呢?而不是给我上一杯酒呢?”
“小孩子不能喝酒不知道吗?多喝点牛奶能长得高!”
季景云说的是一本正经,只有李简满脸都写满了无语。
“我都27了,师兄!我都是当爹的人了,我还长什么个呀!”
季景云的笑容在昏黄灯光下显得模糊,像是隔着一层薄雾。
“当爹了?也是!你不说我都要忘了!”季景云轻笑一声,手指无意识地擦拭着早已光洁如新的吧台,“在我们眼里,你永远都是那个天天在山里惹是生非,乱吃东西,而且还被猴子堵在草庐中,一个月都不敢出门的小屁孩儿啊。”
季景云声音很轻,带着些许怀念,又带着几分惆怅,眼神中抑制不住失落与伤感,语调中也多了几分感慨。
“师兄,”李简终于开口,声音干涩,“你们到底在做什么?十几年了,一个接一个地消失。瀛国那次,四师兄、九师兄、十师兄,他们只是匆匆露了个面,甚至没来得及跟我说几句,人就走了!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有些什么事应该跟我说才对!”
季景云轻笑了一声,伸出手来,在李简的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根本没有什么力道,就像是轻点一般。
旋即转身从酒架上取下一只水晶杯,注入深红色的液体。那液体在昏暗中荡漾,像凝固的血。
“有些路,只能是一部分人去走!先不说我们了,该说说你了!”季景云强行扯出几分笑容,语气中带着欢快,就好像没听到李简刚才说的话一样!“你小子胆子不小啊,偷渡入境也就罢了,还敢绑架神剑局的局长?惹祸也要注意分寸呀,万一搞不好可是要出大问题的哟!”
“迫不得已。”李简无奈的耸了耸肩。
“迫不得已?倒是会找借口!”季景云抿了一口酒,双手搭在吧台上,笑眯眯的看着李简,“说实在的,你哪回闯祸都是这套,词儿也该换换了!离了我们还有谁会惯着你?不过也是,既然我们在这里了,你就算闯出滔天大祸,就算是把利国的总统给干掉了,我们也有办法给你兜住!谁让你是我们的小师弟呢!”
李简的手指在杯沿摩挲,牛奶的温热透过玻璃传来,像一句说不出口的安慰,心中更是说不明的心安。
“听十四师兄说你这次来是要找十五师兄的?”季景云并没有给李简太多怀念的时间,而是直切主题。
李简旋即立刻正色起来。
“嗯,是这样的!我这次来其实是要找十五师兄帮个忙的!想让他帮我造一件东西!”
“是朗基努斯之枪是吧?”季景云淡道。
李简的手指立时顿住。
“师兄你…”李简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颤,“你们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我根本就没跟十四师兄说过呀!”
季景云又抿了一口酒,带着几分轻佻的戏谑看着李简那张瞬时的精彩的脸,忍不住笑出了声。
“小玩意儿,你也不想想,我们哥几个可是在这个破地方呆了好多年哩!在这地方摸爬滚打,没有点渠道怎么得了?你可别忘了这消息是谁传给你的?”
李简眉头顿时一皱,“乔尼?难不成…”
“打住,不要想那么多!乔尼是十一师兄的人,只不过偶尔会帮我们一些忙罢了!神剑局虽然受共济会操控,但也不是什么都会传到神剑局内部的特工耳中的,我们的消息是从共济会里得到的!至于我们在里面埋了多少人,这就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了!”
李简整个人瞬间愣住了。
共济会虽然建立年代并不算特别久远,但也算是个非常神秘且严谨的组织,自己的这些师兄竟然能够将自己的人埋进共济会里,这怎么听都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当然,李简最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自己的这几位师兄,貌似在利国这边建立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
季景云轻轻望着酒杯发出清脆的响声,随后弓下腰从吧台的下方拿出一个长条盒子放在了台面上。
“朗基努斯之枪是一把圣器,十五师兄已经在琢磨仿制了,毕竟这玩意儿真的没有多少人见过,仿造起来多少有些难度,不过你不用担心, 十五师兄说了,差不多过个两天时间左右,他就能给你造出一把来!能不能用不知道,但是铁定能够唬人!来吧,看看这个!”
那是一支暗沉的黑胡桃木木匣,表面没有任何雕饰,只有不断打磨的温润光泽。但纵使隔着厚厚的盒子,也能感受到这盒中传来的一股极为刚阳端正且略显狂暴的气息,仿佛里面装的不是一件死物,而蛰伏着某种不得了的活物。
季景云依旧倚着吧台,晃着杯中残酒,眼神在昏黄灯光下有些迷离,像是透过李简看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十五那家伙,为了这东西,可是差点把自己那点老底都掏空了!”
李简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那丝莫名的悸动,指尖用力,掀开了盒盖。
没有预想中的珠光宝气,也没有圣器应有的祥和温暖。躺在黑色天鹅绒衬垫上的,是一柄通体赤红的长剑,
木匣开启的瞬间,一股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打开了炼钢炉的门。
躺在黑色天鹅绒上的长剑,形态古拙,几乎可以说是粗糙。剑身并非光滑的金属,而是一种暗沉的、仿佛凝结了血痂与铁锈的深红色,材质非金非木,隐隐能看到内部有熔岩般的细微光泽在缓慢流淌。剑格是简单山字吞宝格,同样呈暗红色,握柄缠绕着不知名的黑色皮革,已经磨损得油亮。
“这是…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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