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划破皮肉的凉意,是林烨对大明朝的最后记忆。
他原是工部营缮清吏司的一个小主事,因改良火药配方崭露头角,却没料到这份才干会招来杀身之祸。那天夜里,东安门外的胡同里,三个黑衣人影提着朴刀,刀身上“英国公府”的徽记在月光下闪着寒芒。“竖子恃才,敢挡贵人路,拿命来!”
林烨下意识滚到车底,左臂还是被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鲜血瞬间浸透了官袍。他攥着怀里的火药配方手稿,借着夜色狂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这些勋贵子弟,容不下他一个寒门出身的异类,更容不下能动摇他们兵权的新式火器。大明,这个他曾想效忠的王朝,此刻只剩刺骨的恶意。
一路向南逃亡,林烨不敢走官道,只捡偏僻小路,伤口发炎让他数次昏死过去,全靠野果和农户的接济勉强支撑。抵达泉州港时,他已是形销骨立,左臂无力地垂着,身上只剩一件破烂的短褐。看着码头来往的商船,他咬了咬牙,用仅剩的碎银买了张去吕宋的船票。站在甲板上,望着越来越远的海岸线,林烨心中五味杂陈——有不甘,有愤懑,更有一丝破釜沉舟的决绝:“大明弃我,我便另寻生路,若有一日我归来,定要讨回今日之债!”
吕宋的湿热让林烨很不适应,但他没得选。他先在华人聚居的村落落脚,靠着一手改良农具的手艺换了些粮食,伤口渐渐愈合,可左臂却留下了永久的疤痕。这里的华人受当地土邦欺压,朝不保夕,而西班牙殖民者又虎视眈眈,日子过得水深火热。一次,土邦士兵闯入村落劫掠,林烨亲眼见一个老妇为了保护孙子,被长矛刺穿胸膛。
那一刻,他攥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掌心。他想起了自己在大明的遭遇,想起了那些被勋贵肆意践踏的底层百姓。“天下乌鸦一般黑,若没有足够的力量,在哪里都是任人宰割。”他取出藏在身上的火药配方,眼中燃起火焰。
他开始游说村里的华人猎户和矿工,用改良后的火药制作简易火器。第一次试验时,火药爆炸的巨响震得众人耳膜发疼,铅弹穿透了十步外的树干。“有了这东西,咱们就不用再受欺负了!”众人欢呼雀跃,纷纷投靠林烨。他治军极严,强调纪律与协作,又根据东南亚的地形,改良出便于丛林作战的短柄火器——碎发枪,填装速度比大明的火铳快了三倍,射程也更远。
凭借着碎发枪的优势,林烨先是击退了来犯的土邦军队,随后又联合周边的华人村落,逐步蚕食周边的土邦。战斗中,他总是身先士卒,左臂的疤痕在阳光下格外醒目,将士们都敬他勇毅,唤他“林帅”。统一吕宋后,他没有停下脚步,东南亚各国四分五裂,相互攻伐,百姓流离失所。林烨带着大军南征北伐,所到之处,废除苛捐杂税,鼓励农耕商贸,收纳流民,许多当地部落也主动归附。
五年时间,林烨统一了马来群岛、中南半岛,在曼谷建立都城,国号“夏华”。登基那天,他身着玄色龙袍,站在宫殿之巅,望着下方跪拜的臣民,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只有沉甸甸的牵挂。北方的大明,始终是他心头的执念。“我建立夏华,不是为了偏安一隅,而是要让那些欺压百姓、阻塞贤路的蛀虫付出代价,要让天下人都能有尊严地活着。”
他开始厉兵秣马,大规模量产碎发枪,组建炮兵部队,训练适应山地作战的精锐。每日处理完政务,他都会登上城楼,北望中原,手中摩挲着当年被刀划坏的官袍碎片。夜深人静时,他常常梦回大明,梦见胡同里的追杀,梦见那些因他而死的无辜者,心中的恨意与使命感交织,让他彻夜难眠。
万历二十三年,林烨下令出兵云南。十万夏华大军兵分三路,沿着澜沧江北上,碎发枪的枪声在山谷间回荡,明军的火铳和弓箭根本无法抵挡。镇守云南的黔国公沐家,正是当年参与暗杀他的勋贵之一。
进攻昆明时,沐家守军负隅顽抗,炮火轰塌了城墙一角。林烨亲自率军攻城,左臂的疤痕在厮杀中被鲜血染红。当他提着沐家主的人头,走进黔国公府时,看着府中奢华的陈设,想起自己当年在大明的窘迫,心中百感交集。他没有屠城,只是下令清查沐家罪行,释放被囚禁的百姓,安抚民心。
占领云南后,夏华大军休整待命。林烨站在昆明城头,望着北方连绵的群山,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前路必定充满艰险,大明的国力仍在,勋贵们不会束手就擒。但他不再是当年那个仓皇逃亡的小主事了,他有百万雄师,有先进的火器,更有万千百姓的支持。
“大明,我林烨回来了。”他轻声说道,声音里带着历经沧桑的厚重,“这一次,我要拨乱反正,还天下一个清明,让那些曾经欺辱我们的人,血债血偿!”风从北方吹来,带着中原的气息,林烨握紧了腰间的佩剑,目光锐利如鹰。北伐的号角,即将吹响,他将带着夏华的铁骑,踏遍中原,完成这迟来了十年的复仇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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