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裴砚之穿越到陈施欢的前世
如果用三个字来概括陈施欢前十八年的印象,那就是——没资格。
有东西不够分,那陈施欢一定首先是被默认不需要的那一个,好像放弃她,连心理建设都不用做。
久而久之,她自己也这么认为,所以不争不抢,因为她连去争自己该有的东西都被认为是斤斤计较,不大度。
但穿越过来很多年的陈施欢已经渐渐忘记了这种感觉,她喜欢的,她想要的,她都要去争取,并且要得到。
直到初二那年,裴砚之把那篮橘子先给了另一个人,久违的感觉又重新席卷而来。
陈施欢快刀斩乱麻,当即把所有感情收回,这份感情还没来得及发芽就溺死在心间,她比任何人都更爱自己,她舍不得自己受伤。
在短暂的时间里,他们互相喜欢过。
但谁也不知道。
——
“陈施欢,你和裴学长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你们最近走得这么近?”
班花白彩彩破天荒来找她这个透明人说话。
白彩彩长得漂亮,成绩好人缘也好,家里有钱,完美得几乎挑不出任何毛病。
陈施欢偶尔会羡慕地看着白彩彩,因为她似乎是白彩彩的反义词,是班上的边缘人物。
提到裴砚之,陈施欢心提起来,脸上慢慢泛起红晕。
白彩彩不善地发问:“你不会喜欢裴学长吧?”
陈施欢一向软弱,尤其是面对白彩彩这样强势的人,她低下头攥紧了笔否认。
“没有,他只是因为在操场上撞了我感觉愧疚,所以想补偿我,我没有喜欢他。”
也不配喜欢他。
陈施欢苦涩地在心里补充。
白彩彩满意了,昂起头:“裴学长就是这么一个温柔心善的人,他对谁都很好的,你不要误会,我想裴学长撞了谁都会负责到底,你只是运气好。”
陈施欢听得不太舒服,想要辩驳几句,却不知道从哪里反驳。
白彩彩又说:“对了,听说你喜欢吴晓勇,呵呵,你们还挺配的。”
吴晓勇是隔壁班的体育委员,性格长相成绩都平平,如果不是会打篮球,也是没于人海的一员。
起因是吴晓勇无意间捡到她的校卡,来班上还给她,被多事的人看见并起哄。
陈施欢有心解释,但没有人会听她说的话,而且第一次被大家注意到,不管这件事是好是坏,她都觉得是融入这个班的征兆。
不知怎么传着传着,变成了她暗恋吴晓勇。
说实话,虽然陈施欢觉得自己长得一般,找不出任何亮点,但她还是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吴晓勇这样的她不喜欢。
“不过啊,不好意思了,他昨天刚给我送了情书。”白彩彩嘴角噙着笑:“他还让我转告你,不要再对他有别的心思,他很烦的。”
一封粉色信封丢在她的桌上。
“你喜欢就送你,吴晓勇这样的人我还看不上,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还敢来和我表白。”
白彩彩讥讽,抱臂离开。
陈施欢咬紧牙,一张脸羞红,忍了好久才没让眼泪流下来。
这番话也让她意识到她和裴砚之之间跨越着多大的鸿沟。
没资格,她连喜欢他的资格都没有。
——
三天前,她和往常一样傍晚放学之后在操场练习英语发音和普通话。
上了高中,她才发现自己的普通话糟糕透了,前后鼻音,r和l通通不分,连和别人说话都自带口音。
被嘲笑了几次,她开始不愿开口和别人说话,要说话,她也在心里打一遍草稿,删除掉一些自己常说错的字眼。
所以常给别人一种她反应慢笨拙的感觉,久而久之,别人也不太和她玩。
她拿出准备好的稿子一字一字念,尽量每个字都读清楚,绕着操场外圈一圈一圈走。
突然胳膊被撞了一下,她的注意力全在稿子上,脚步踉跄往一边倒去,猛地跌坐在地上。
“抱歉——”
一道温润好听的嗓音在耳畔响起,男生有些紧张地蹲下来查看她的情况。
“嘶。”
陈施欢疼得皱起脸,长长的刘海几乎遮掩住她的半张脸。
“同学,你感觉怎么样?我送你去医务室吧。”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令人听了就很安心,仿佛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会得到解决。
“没事,只是脚崴了好像,过一会儿就好了。”
陈施欢怕麻烦别人,哪怕不是她的错,她也会下意识先为别人考虑。
她抬头看了眼肇事者,却再挪不开眼。
好……好漂亮的一张脸,尤其他的眼睛,陈施欢很少见到这样的眼型,内双凤眼,眼型狭长,眼尾自然上挑却不张扬,清俊又带股难以捉摸的张力。
对面的人反应比她还大,瞳孔微微收缩,随即像落进了星子般亮起来。
“……施欢?”
他不确定地喊出她的名字。
这个称呼太亲密,陈施欢都忘了脚上的疼痛,整个人紧绷状态。
“你,认识我?”
不应该啊,如果见过这个男生,她一定有印象。
她看到这个男生眼眶泛红,似乎珍宝失而复得,激动得无法言语,他像被按下暂停键,急促得呼吸都乱了节拍。
她被自己心里的想法吓了一跳,太自恋了,自己这种乱想的习惯什么时候可以改改。
“你走吧,我自己揉一会儿就好了。”
去医务室又得花钱,她没有那么多钱。
她都习惯了,从小到大,无论是生病还是受伤,只能忍一忍,因为她家很穷,所以不可以娇气。
爸爸妈妈在外面赚钱很不容易,为了她能上学,家里入不敷出,她要多体谅爸爸妈妈。
裴砚之平复了心情,查看她的脚腕,托住她的鞋底,问:
“介意我背你吗?如果不及时处理,脚可能会肿,后面几天走路会难受的。”
“啊?”
她的喉间轻轻发出一声疑惑的惊讶声。
她不懂他为什么一定要负责到底,明明他可以走掉。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吗?
在裴砚之坚持下,陈施欢趴上了他的背。
她很拘谨,手不知道该往哪放,僵硬地搭在他的肩膀上,让自己的身体没有紧贴着他。
他的肩膀宽厚有力,手掌能感受到传来的温热,这样近的距离,陈施欢从没有和哪个异性这样近的相处过。
她的脸红得不像话。
“我叫裴砚之。”
他做着自我介绍。
“哦哦。”
陈施欢社交能力很弱,尤其现在紧张,更是脑子里一塌糊涂,根本没有听到裴砚之说的什么。
裴砚之轻轻笑了声,又重复了一遍:“我叫裴砚之。”
“嗯……我叫陈施欢。”
她声音小小的,说完之后,想自己有没有把chen念成cheng,把shi念成si。
“我刚转来学校,认识你很高兴,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他目视前方,话语里笑意止不住,像彩票中了大奖不敢告诉别人,但还是藏不住的高兴。
为什么呢?
陈施欢很不解,她现在想起来裴砚之是谁了,他转学来的那天全校很多女生都去高三一班看他,轰轰烈烈的场景,她也好奇,但根本挤不进去。
听说他是从县中转过来的,优秀得发光。
那么多人喜欢他,那么多人想要和他做朋友,为什么偏偏愿意和她做朋友呢?
她根本不配的。
——
陈施欢脚崴了,不方便去食堂吃饭,裴砚之便以补偿的名义包揽了她的三餐。
裴砚之开始频繁地出现她的世界里,像做梦一样,同学们渴望看见一眼的人却对她嘘寒问暖。
极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可同时,她也不安,等到她的脚好了,这场梦就结束了,她可以想象到落差感会有多大。
如果陈施欢知道有个词叫杀猪盘的话,她肯定会说裴砚之的出现就是一个针对她的杀猪盘。
就像此刻,他们面对面吃饭,裴砚之竟然会帮她把番茄炒鸡蛋的番茄挑走,而她根本没告诉过他,她不爱吃番茄。
她挑食,极其挑食。
但她的生活环境根本没那么多条件允许她挑食,所以不喜欢的食物她也能吃,为了填饱肚子。
饭菜是裴砚之的妈妈做好送过来的。
一式两份。
很好吃,而且很少出现她不喜欢的食物,比如内脏,比如芹菜,香菜,冬瓜,萝卜等一大堆她不爱吃的蔬菜。
她爱吃番茄炒蛋,但不吃番茄,在家吃这道菜不吃番茄会被骂,在学校吃这道菜不吃番茄会觉得不值。
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她就不再吃番茄炒蛋。
裴砚之还在为她挑菜,挑完番茄,又把青椒肉丝里的青椒也挑出来。
他怎么什么都知道?
陈施欢满肚子的疑问,可她不会问出口,因为没必要,等她脚好了,他们就是陌生人。
“裴学长……”
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裴砚之,我叫裴砚之。”
他强调。
不明白他为什么在意这个称呼,陈施欢改了口:“裴砚之,我的脚好得差不多了,明天你不用给我送饭,我去食堂吃……可以吗?”
裴砚之看着她,问:“嗯?你想吃食堂的饭吗?”
陈施欢:?
重点是这个吗?
“不是的,你妈妈做的饭很好吃,但这样太麻烦了,而且我的脚真的好了。”
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大问题,走路也可以走,只是有点痛。
裴砚之一脸认真:“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好好休息,不要留下后遗症。”
一百天?该不会要给她送饭送一百天吧!
陈施欢的脑子里有两个小人打架。
一个说:“好啊好啊,还可以吃好久这样好吃的饭菜,而且有裴学长一直陪着吃饭,他还会挑菜。”
一个说:“不行不行,你们这样会被人误会的,哪有受伤了让别人一直陪吃饭的。”
最终陈施欢还是屈服于好吃的饭菜,吃吧,吃一顿少一顿,以后可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
吃完饭,裴砚之收拾好餐盒,擦拭桌面。
他竟然会随身带着湿纸巾,认真地擦拭每一处,细致地像做研究实验。
陈施欢静静看着,他话不是很多,做事张弛有度,尺度把握得恰到好处,俊秀的侧颜赏心悦目。
她想到早上白彩彩那句“裴学长就是这么一个温柔心善的人,他对谁都很好的,你不要误会,我想裴学长撞了谁都会负责到底,你只是运气好。”
只是运气好吗?
她运气从来不好。
前几天吃过饭,裴砚之就会走了,但这会儿他随手拿起刚发下的成绩单。
陈施欢大窘,她默默把头缩进校服衣领里。
她的成绩很差,她已经很努力了,但就是没有任何提升。
裴砚之这样的学霸看了,会不会觉得她很蠢,很笨?
“施欢,我以为我们是朋友,对吧?”
他语气幽幽。
陈施欢讷讷,呆呆点头:“嗯,嗯。”
“有题目不会都不问我,看不起我?”
他难得用这种语气开玩笑,那张温柔的脸露出点别样的鲜活。
“啊?没有没有。”
陈施欢紧张地摆手,很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不会的题目太多了,我不知道该从哪问起,而且我不能总麻烦你,你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裴砚之温和地看着她:“请你一定要来麻烦我,我会很开心。”
陈施欢愣住,咽了咽口水,太犯规了,他怎么可以说这样引人误会的话。
她不知道,她这副呆呆的样子落入某些人眼中也是可爱到犯规。
裴砚之食指弯曲抵在唇边,掩住了上扬的唇角。
“想考什么大学?”
“我不知道,都可以吧,只要能上公办大学就行。”
民办二本学费太贵,就算上了家里也交不上,学费。
“想不想上燕京大学?”
“我?”
这玩笑开的太大了,要不是她这两天了解了一点裴砚之的为人,她都要怀疑他在讽刺她。
不亚于问她想不想徒手造原子弹。
陈施欢心里是对自己的全盘否定,她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但恰好有微风拂面,吹动了桌面的卷子,哗啦啦作响。
陈施欢听见他说:“试试吧,我给你补课,相信我一次。”
不知道怎么了,陈施欢觉得,他说相信他一次的语调有点委屈和祈求,好像她从来没有相信过他。
他的眉眼深情难掩,任谁都会溺毙其中。
可是他们只认识了三天而已。
实在温柔,陈施欢难以抗拒。
——
接下来的时间,裴砚之还是陪她吃饭,吃完饭要检查她的作业,然后教她题目。
陈施欢很聪明,一点就通。
之前她自卑孤僻,不会的题目也不敢问别人,更不敢问老师,闭门造车当然没办法提升。
她觉得自己本就显得愚笨,如果老去问别人问题,不仅让别人烦躁还会遭到讥笑嘲讽。
她那点脆弱的自尊心不堪一击。
“昨天讲的还记得吗?”
“嗯。”
“真聪明,是不是有点冷?”
裴砚之耐心地询问,天凉了,他路过小卖部给她买了瓶热牛奶暖手。
“先捂着,爱喝凉的可以过一会儿再喝。”
陈施欢听了心颤,他连她爱喝凉的都知道。
天要亡她,这让她怎么不心动,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
手心的牛奶温暖,陈施欢不敢去看他,是不是她多想了,她怎么觉得裴砚之喜欢她呢?
会吗?
她偶尔也会从同学们闲聊的只字片语中听出他有多优秀,各科老师对他赞赏有加,说他是燕京苗子,二中三年都难出一个燕京学子。
他如高岭之花,光她知道的暗恋他的女生就数不胜数,面对递情书的女生他从来是拒绝干脆,绝不拖泥带水,留下任何一点令人遐想的机会。
可她呢,一无是处,低到尘埃里了。
就算裴砚之眼睛瞎了,也轮不上喜欢她。
“在想什么?”
他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把她的思绪拉回。
陈施欢抬头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好漂亮。
在想你是不是对谁都温柔,在想我对你来说有没有一点特别。
她没说出口,说了,他们就没办法这样相处下去了。
人,有时候糊涂一点好。
“在想一道题,早上想了好久,看到你来突然有了点思路。”
这是实话,陈施欢突然想起来的。
裴砚之浅笑:“那看来我们得多见面。”
听起来,他似乎也喜欢和她见面。
陈施欢的心脏有些受不住,凉凉的风刮过,但她的脸热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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