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心里快速权衡了利弊,调整了一下呼吸,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坚定:“傅队长,您说的这些我都能理解,换位思考,如果我是您,面对这种案子也会这么办。但是,事实就是事实。我没有参与任何盗墓违法活动,这一点我可以对天发誓。那些东西就是祖传的。”
他停顿了一下,语气更加郑重:“我知道您要履行职责,我也愿意配合调查。但是在我的律师到场之前,恕我不能再回答任何问题。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相信您作为执法者,应该尊重这一点。”
“律师?”傅大仓听到这个词,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冷哼一声,身体重新靠回椅背上,双臂抱在胸前,语气带着明显的训斥意味:“年轻人,你看港片看多了吧?以为这里是香港?动不动就要律师在场?我告诉你,这里是内地!”
他抬手指了指墙上挂着的国徽:“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问题!我们有权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这不是商量,这是法定义务!”
傅大仓站起身,在审讯室内来回踱了几步,然后转过身,双手撑在桌沿上,居高临下地看着陈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字你应该听过吧?这不是随便说说的,这是我们国家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主动交代问题,态度好,量刑的时候法官会考虑的!但要是死扛到底,等证据摆在面前,那可就什么都晚了!到时候别说从轻,能不从重就不错了!”
就在这时,审讯室的门被敲响,一名年轻警察进来,在傅大仓耳边低语了几句。
傅大仓脸色微变,有些难以置信地看了陈阳一眼,随即起身快步离开。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傅大仓回来了,脸色变得极其古怪,之前的凌厉气势消散了大半。他挥挥手,示意旁边的记录员停止记录。
“陈阳,”他的语气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复杂,“碳14检测结果和成分分析报告出来了……你那些‘宋汝窑’、‘战国玉’、‘明黄花梨’……检测结果显示,它们的年代……都不对。材质虽然都是老料,但制作年份……最远的也不过二三十年,近的甚至是近几年。”
他顿了顿,似乎自己也觉得荒谬:“也就是说,你那一堆‘国宝’,全是高仿工艺品,虽然仿得极其逼真,连那么多老行尊都打了眼。”
陈阳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他面上适时地露出“惊讶”:“傅队长,你看,我就说是祖传的吧……可能是我家祖上被人骗了,收了一堆仿品当传家宝,一代传一代,我们后人也以为是真品……”
傅大仓盯着陈阳看了几秒,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假。
最终,他摆了摆手:“虽然东西是假的,不构成文物犯罪,但你们这交易数额巨大,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以后注意点!手续不全、来源不清的东西,别瞎折腾!签个字,你可以走了。”
……
文物收藏协会大厅,气氛比之前更加诡异。
高景明和沈鹤年看着被送回来的“藏品”,脸上青红交加,又是后怕,又是尴尬。
他们纵横收藏界几十年,竟然在同一批货上,集体走了眼,传出去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咳……陈先生,真是……真是没想到啊。”
高景明干咳两声,打破沉默,“这批仿品,足以假乱真,惭愧!”
沈鹤年也苦笑着摇头:“玩了一辈子鹰,差点被鹰啄了眼。幸好是假的,不然这会儿我们几个,恐怕就要在班房里叙旧了。”
陈阳心中暗笑,面上却一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表情:“两位老师不必如此,古玩这行,打眼吃药是常事。连孙老师和各位前辈都看走了眼,说明这批仿品确实厉害。只怪我祖上不识货,当宝贝传了下来,闹出这么大乌龙。”
经过这番折腾,虽然“重器”变成了现代工艺品,但之前被忽略的几箱玉石,主要是翡翠、和田玉籽料等和那几件红木家具紫檀木、黄花梨木料本身是真的,只是年份新,经过重新鉴定,确认是真正的优质材料和上好做工,价值不菲。
最终,经过协商:
玉石类,共两箱,多为上等翡翠明料和和田玉籽料,经重新评估,作价一千八百万元人民币。
红木家具共五件,木料珍稀,工艺精湛,虽非古董,但本身价值极高,作价四千万元人民币。
陈阳最终卖出金额:玉石 1800 万 + 红木家具 4000 万 = 5800 万元人民币。
陈阳使用水星公司的账户进行收款。
高景明和沈鹤年虽然损失了预期中的巨额利润,但毕竟保住了名声和自由,还得到了一批真正的优质玉石和红木家具,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离开收藏协会,陈阳长舒一口气。
这次经历让他彻底明白,通过穿越带回来的“古董”文物。
通过碳 14 检测,没有时间沉淀的古董,或者年份不对的古董,在现代都是卖不了的。
但是,像玉石原料,尤其是顶级的翡翠明料、和田玉籽料。
珍稀木材,紫檀、黄花梨的木料。
黄金、顶级野生药材,如足年份的野山参、珍稀菌类……
这些物品的价值基石,在于其与生俱来的稀缺性。
它们才是穿越贸易中,利润丰厚的硬通货!
他的“古今倒卖”之路,需要就此调整方向了。
一个更加大胆的计划,在他脑海中迅速展开。
白银换黄金套利!
他立刻拿起手机,查询最新的国际贵金属行情:
国际金价:820元\/克 。
国际银价:5.82元\/克。
明朝崇祯年,金银兑换比例,普遍维持在 1两黄金=10两白银。
明制1两约等于37.3克。
在现代,购买10两白银的成本计算:
10两 x 37.3克\/两 x 5.8元\/克 = 2163元。
在明朝,利用1:10的兑换率,这10两白银可以兑换: 1两黄金。
将这1两黄金带回现代出售,可获得收入:
37.3克 x820元\/克 = 元。
惊人的利润计算浮现:
单次循环利润 = 元 (售金收入) - 2163元 (购银成本) = 元!
利润率 = ( \/ 2163) x 100% ≈ 1314%!
这仅仅是完成一次最小单位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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