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来镇同封都城还是差个十万八千里的,光从城门就能看出。
谢澜和小鱼儿以及乔哥儿家的汉子,七七八八一共百家村约莫二十来人,当然,不止这么少,另外几批人跟他们不是同一个时辰出发的。
当然,他们这些人也不是非要一起,毕竟要买的东西都不一样,在城门口,约定好了归程时间后,他们各自跟着关系紧密的同伴散开。
“小鱼儿,你要跟我一起吗?”乔哥儿家汉子带着一个小少年,跟小鱼儿差不多大,是之前乔哥儿难产时蹲在人身旁哭的那个,谢澜记得,好像是乔哥儿的弟弟。
“对呀小鱼儿,跟我们一起不?”那少年开口,声音有些弱,看着是个胆子不算大的。
小鱼儿看了看谢澜,最终还是拒绝了对方:“不了,我跟谢大哥一起!”
乔哥儿家汉子见状,也没有强劝,而是交待了小鱼儿要听话,别乱跑。
至于谢澜,他并没有开口,他和这个还俗的和尚不算太熟,只能说搭过几句话,可以说,谢澜同流民里头除了王神医以及小鱼儿之外都不熟!
他总是游离在人群之外,似乎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
谢澜见人关心小鱼儿,当即对着对方点头,示意人放心。
“小鱼儿,走吧!”谢澜招呼着小鱼儿,带着人直接往城内走,跟在队伍后头,交了两文钱的入城费,谢澜带着小鱼儿直接往闹市走去。
果然,进了雨来镇,谢澜才真真实实感觉到了古代这种质朴但同时又带着鲜活的生活,跟影视剧上见过的很不一样,是难以形容的感觉,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
进入闹市,谢澜直接拉着小鱼儿往面摊上一坐。
五文钱一碗素面,八文钱一碗荤面,谢澜才不会苛待自己,当即便让老板上两碗荤的。
小鱼儿有些不自在,就算在洪涝前,他家里人还在,他也没有这么花过银钱,老实讲有些奢侈!
往年他父母去街上,都不会在外头吃,他以前也去过几次,但也是不会花费这个银钱,顶多能得一两个零嘴,一文钱的那种。
想到这小鱼儿有些落寞,他父亲母亲已经永远离开这世上,永远离开他。
“怎么了?”谢澜见小鱼儿刚还很开心,突然情绪低落了起来,关心道。
小鱼儿压下心头的难过,想到现在他有爷爷,有谢大哥,以后也会越来越好。
“我没事谢大哥。”说着看向老板端过来的两碗面,又惊呼道:“这就是荤面吗?闻起来好香呀。”
谢澜见小鱼儿眼神黏在面上,知道人情绪已经过了,便没有再多问,而是直接将筷子递给对方。
“尝尝吧!”
说着他也端来一碗,老实说荤面也没有多荤,就是里头有几颗青菜,然后几片薄薄的瘦肉。
不过好在汤是纯正骨头汤,面也够分量,而且还是谢澜难得吃到的有油水的食物。
他还是吃得很满足的。
就连小鱼儿这身量,一碗面都吃得干干净净。
谢澜轻笑一声后,随即又向老板打听了成衣店怎么走?
他不打算买布料,毕竟他也不会做衣裳,最好是现成的。
王老爷子腿脚不算好,所以今日没有来,但是也交代了小鱼儿要各自买两身衣裳,毕竟明日到封都城去,还是这破破烂烂的样子,不好。
两人的目标一致,谢澜带着小鱼儿直接杀到成衣店,整个风雨镇一共五家成衣店,那面摊老板推荐的确实是最便宜的一家。
谢澜花了三百文买了两身衣裳,又花了四百文买了两双鞋子,都是最粗糙的料子。
不过,他也不敢多花,毕竟还得留着一两银子去选拔,可不能因小失大。
小鱼儿也选了两套还有他爷爷两套,又配了布鞋,足足一两银子。
店老板见他们买得多,还给他们添了几块布条,都是那种一条条的,细细长长的。
后头,谢澜又同掌柜的打了个商量,想要个隐秘些的地方,直接换了身上的衣裳。
掌柜十分大方,将后院让给了他们。
谢澜带着小鱼儿速度换下了旧的那件破烂僧衣。
这么一换,整个人容光焕发,小鱼儿再看向谢澜时,不得不承认,他谢大哥要是想吃软饭,这脸,这身材,足够!
“盯着我看作甚?”谢澜有些好笑,换了一身干净衣裳的小鱼儿,看起来可爱多了,小圆脸,圆圆的眼珠,因为这些日子一日两餐都能正常吃,虽然不饱,但是也比刚遇见时的两颊凹陷,头发枯黄好很多。
看着手痒,谢澜又捏了下对方的小脸蛋。
送的布条,谢澜简单地在脑后扎了个小辫子,因为他头发不算长,这小辫子扎起来,倒是别有一番潇洒。
他们不打算在百家村待太久,所以谢澜从成衣店出门后,也没有去买其他东西,就简单买了点肉还有盐,一些干粮,够他们今天晚上吃,还有明天赶路时,路上吃就成。
至于别的,什么棉被还有其他调料,瓶瓶罐罐日常用品,谢澜和小鱼儿都没有买。
等他们买好东西到城门口的时候,果然还没有见到别的人影。
不过两个人也不算无聊,将东西放在一旁,往旁边的一棵大树走去,在树下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约莫等了有一刻钟左右,才陆续有人从城内出来。
跟谢澜和小鱼儿这般身上穿着新衣的也有几个,不过都是单身汉子,像是家中有女人或者哥儿的,都是扯了布回去,像是乔哥儿他男人就是扯布,这样一套还能便宜好几十文钱。
回去的路上,谢澜同人打听了有没有哪户人家是想要粮的,旁人虽然惊讶,但是还是给谢澜指了人。
“谢老头家就缺,他们家人多,吃得也多,粮食定然是不够的,你要是想要出粮,可以去找他们家,还是你本家,应当能给一个好价钱。”
“谢了!”
谢澜美滋滋感谢,他并不想将粮食留下,打算全部出手。
就算吃软饭不成功,他也打算留在封都城,另谋出路。
他之前也打听过,封都城里头似乎缺吏使,实在不成,也是个能吃饱饭的出路,不然他也可以去抄书,这毛笔字不多说,他也是练过的,想当年因为脾气还有那手鸡爪字,他可以压着自己练了好几年的书法。
这大煜朝的字跟古代繁体字一模一样,他几乎都认识,毕竟练习书法,顺便他就将繁体字也给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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