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锁链刚要触及手腕,苏清欢突然踉跄着向前一扑,指尖精准地按在为首捕快肘弯的麻筋上。这手穴位按压的技巧还是她为了缓解长期握刀的手腕劳损,跟着中医博主学的皮毛,此刻竟派上了用场。捕快闷哼一声,握刀的手霎时酸软无力,锁链 “哐当” 落地。
“大胆!” 另一名捕快拔刀出鞘,刀锋映着庙门射入的阳光,在苏清欢脸上划出冷冽的光痕。春桃尖叫着扑上来,用瘦小的身躯挡在她身前:“不准碰我家小姐!”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瞬间,庙外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伴随着焦急的呼喊:“陈捕头!陈捕头在吗?”
为首的捕快揉着发麻的手肘,不耐烦地喝道:“谁啊?爷忙着呢!”
庙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绸缎短打的小厮满头大汗地闯进来,身后跟着几个抬着食盒的仆役。小厮看到陈捕头,像是见了救星:“太好了!陈捕头,我家公子突然犯了旧疾,路上厨子做的点心都不合胃口,听说您在这附近巡查,能不能……” 他话说到一半,目光落在苏清欢和春桃身上,惊疑不定地打量着这两个衣衫褴褛的女子。
陈捕头皱眉:“郑小厮,这是官府差事,别在这儿捣乱。”
那郑小厮却被空气中若有似无的异味吸引,皱着鼻子在庙里嗅了嗅,突然指向墙角:“那是什么味道?好像…… 好像是药材馊了?”
苏清欢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只见墙角堆放着几个破裂的草包,里面渗出暗褐色的汁液,散发着一股混杂着草药和腐败的怪味。她心中一动,刚才醒来时就闻到这股怪味,还以为是破庙常年潮湿所致,难道……
“这是我们躲雨时捡到的草药包。” 苏清欢不动声色地开口,声音虽弱却带着一丝笃定,“只是淋了雨,并未完全变质。”
郑小厮将信将疑地走过去,捻起一点草屑放在鼻尖闻了闻,脸色骤变:“这…… 这是金疮药的方子!可怎么会有烂苹果的酸腐气?”
陈捕头也凑过去闻了闻,脸色沉了下来:“难道是假药?”
“未必是假药,” 苏清欢缓缓站起身,虽然双腿 still 发软,眼神却亮了起来,“只是这药引子用错了。金疮药中的血竭、乳香需用蜜渍梅子调和,方能中和燥性,可这药包里用的是烂酸梨,非但不能止血生肌,反而会引发伤口溃烂。”
她顿了顿,看向郑小厮:“你家公子的旧疾,可是外伤所致?若是用了这类假药,恐怕……”
郑小厮脸色煞白,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姑娘救我!我家公子正是三年前坠马伤了腿,一直用着京中名医开的金疮药,可伤口总也好不利索,近来更是红肿发热,连路都走不了了!”
陈捕头眼神一变,看向苏清欢的目光不再是审视,而是多了几分探究:“你一个落魄小姐,怎会懂这些?”
“我……” 苏清欢心念电转,决定冒险一搏,“我生母本是宫中女医,这些不过是耳濡目染学来的皮毛。只是家道中落,才……” 她适时地露出一丝凄苦之色。
郑小厮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猛地磕头:“姑娘行行好,跟我去看看我家公子吧!若是能治好他的伤,我家侯府必有重谢!”
侯府?苏清欢心中一动。在这个节骨眼上遇到侯府的人,是福是祸?她看了看身边的春桃,又看了看地上的锁链,咬了咬牙:“我可以去试试,但我这丫鬟体弱,经不起折腾,得让我们先吃点东西。”
陈捕头沉吟片刻,对那郑小厮说:“郑福,这女子是苏府报官的嫌犯,若是她治好了你家公子,我便将人交给你带去侯府,若是治不好……” 他握紧了腰间的刀柄。
郑福连连点头:“多谢陈捕头!姑娘请,马车就在外面!”
半个时辰后,苏清欢坐在装饰华丽的马车里,手里捧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肉丝面。面条是手擀的,劲道爽滑,肉丝细嫩入味,汤头清澈却滋味醇厚。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此刻只觉得这碗面胜过了现代任何一道米其林大餐。
春桃小口小口地喝着汤,眼眶红红的:“小姐,这是真的吗?我们不用去大牢了?”
苏清欢摸了摸她的头:“傻丫头,车到山前必有路。记住,一会儿到了侯府,少说话,多看多听。” 她心中却在飞速盘算,原主被指偷东西潜逃,这其中必有蹊跷。而这侯府公子的伤病,似乎也不是简单的医疗事故。那个青铜小鼎还静静地躺在袖中,冰凉的触感提醒着她,这场穿越之旅,远比她想象的更复杂。
马车在一扇气派的朱漆大门前停下,门楣上悬挂着 “定安侯府” 的匾额。郑福早已候在门口,见到马车立刻迎上来:“姑娘,里面请。”
穿过层层回廊,来到一处幽静的院落。刚进房门,一股浓郁的药味便扑面而来,夹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腥气。床上躺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男子,眉头紧蹙,额上布满冷汗,显然正受着剧痛折磨。他身边围着几个愁容满面的仆妇和一个束手无策的老大夫。
“公子!” 郑福连忙上前,“这位苏姑娘说能治好您的伤。”
老大夫不悦地哼了一声:“胡闹!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给公子看病了?”
苏清欢没有理会老大夫的嘲讽,径直走到床边,仔细观察着男子的腿部。他的右腿缠着厚厚的绷带,绷带边缘渗出暗褐色的脓血,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她伸出手,想要触碰绷带,却被老大夫拦住:“放肆!公子的金贵之躯,岂是你能随便碰的?”
“不让我看伤,如何治病?” 苏清欢冷冷地回视着老大夫,“若是耽误了病情,你担待得起吗?”
老大夫被她问得一噎,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床上的男子却睁开了眼睛,声音虚弱却带着一丝威严:“让她看。”
苏清欢不再犹豫,小心翼翼地解开绷带。绷带下的伤口触目惊心,皮肉翻卷,已经开始溃烂,周围的皮肤红肿发烫。更让她心惊的是,伤口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有蛆虫!” 一个仆妇尖叫起来。
老大夫脸色煞白,喃喃道:“不可能…… 我用了最好的金疮药,怎么会……”
苏清欢没有说话,从袖中取出那只青铜小鼎,对郑福说:“取一盆干净的温水,再拿一把最锋利的小刀,用烈酒消毒。”
郑福虽然疑惑,但还是立刻吩咐下去。很快,温水和小刀都备齐了。苏清欢将青铜小鼎放在桌上,倒入温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随身携带的生姜 —— 这是刚才在马车上吃面时,她偷偷藏起来的。
“你要做什么?” 老大夫警惕地问。
苏清欢没有回答,只是将生姜切成薄片,放入温水中浸泡。然后,她拿起消毒好的小刀,对床上的男子说:“公子,接下来会很痛,你忍一下。”
男子咬紧牙关,点了点头。
苏清欢深吸一口气,手持小刀,小心翼翼地靠近伤口。就在刀尖即将碰到皮肤时,她手腕一翻,用刀背轻轻拍打伤口周围的皮肤。随着 “啪啪” 的声响,几条白色的蛆虫从伤口深处钻了出来。
“快!用姜水冲洗!” 苏清欢喊道。
旁边的仆妇连忙端起姜水盆,按照苏清欢的指示,用干净的布蘸着姜水,轻轻冲洗伤口。神奇的是,原本躁动的蛆虫遇到姜水,立刻蜷缩起来,不再动弹。
“这…… 这是什么法子?” 老大夫看得目瞪口呆。
“以毒攻毒罢了。” 苏清欢淡淡道,“蛆虫喜腥恶辣,生姜性温味辣,正好能逼出它们。” 她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检查伤口,“幸好发现得及时,伤口还没有深入骨髓。只是……” 她顿了顿,看向老大夫,“这金疮药里,恐怕被人动了手脚。”
老大夫脸色大变:“你胡说!这药是我亲自配制的,怎么会……”
“是吗?” 苏清欢拿起一块刚才从伤口上取下的腐肉,放在鼻尖闻了闻,“这腐肉上除了脓血的臭味,还有一股淡淡的甜腥味,像是…… 蜜糖渍过的乌梅?”
老大夫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踉跄着后退一步:“你…… 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正宗的金疮药,应该用蜜渍梅子调和,” 苏清欢站起身,目光锐利地扫过在场的所有人,“而有人却偷偷将梅子换成了乌梅,还故意让药包受潮。乌梅味酸,与血竭、乳香相克,不仅不能止血,反而会加速皮肉腐烂。再加上潮湿的环境,自然就生了蛆虫。”
她的话像一颗炸雷,在房间里炸开。所有人都惊呆了,尤其是定安侯府的仆妇们,面面相觑,不知该信谁的。
床上的男子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眼中已无痛苦,只剩下冰冷的杀意:“郑福,把张大夫带到书房去,我要亲自审问。”
“是!” 郑福立刻上前,架住浑身瘫软的老大夫。
男子这才看向苏清欢,眼神复杂:“多谢姑娘救命之恩。不知姑娘高姓大名,为何会流落到破庙?”
苏清欢知道,是时候说出自己的故事了。她定了定神,将早已编好的借口娓娓道来:“民女苏清欢,本是苏府三小姐。只因生母早逝,继母容不下我,便捏造罪名,说我偷了府里的传家宝,将我和丫鬟春桃赶出府。路上遇到山匪,侥幸逃脱,却不慎摔下山坡,醒来时就在破庙了。”
她一边说,一边观察着男子的反应。只见他微微蹙眉,似乎在思考什么。
“苏府?” 男子喃喃道,“可是那个在京中开绸缎庄的苏府?”
“正是。”
男子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笑:“原来如此。苏姑娘,你不仅救了我的命,还揭露了府中的内鬼,这份恩情,定安侯府记下了。只是不知姑娘接下来有何打算?”
苏清欢心中一喜,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民女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只求能有一处安身之所,让民女和丫鬟能活下去。”
男子点点头:“既然如此,姑娘可愿留在侯府,做一名厨娘?我看你刚才处理伤口时,临危不乱,想必也懂些厨艺。”
厨娘?苏清欢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这男子恐怕是想把她留在身边,以便观察。也好,留在侯府,至少能解决温饱,还能顺便调查原主的事情。
“民女愿意!” 她立刻答应下来,“多谢公子收留!”
“很好。” 男子满意地点点头,“郑福,带苏姑娘和春桃去安顿下来,找两件干净衣服给她们换上。至于她们的伙食,就按三等仆役的标准吧。”
“是,公子。”
郑福带着苏清欢和春桃离开房间,走在侯府幽深的回廊里,春桃忍不住小声问:“小姐,刚才你说的都是真的吗?那药真的被人换了?”
苏清欢轻轻叹了口气:“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暂时安全了。” 她抬头看着头顶的一方天空,心中暗道:定安侯府,苏府,还有那个神秘的青铜小鼎,这一切到底有什么联系?看来,这古代的日子,不会太无聊了。
就在这时,郑福停下脚步,指着前面一个小院说:“苏姑娘,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吧。这是以前厨娘住的地方,虽然简陋了点,但还算干净。”
苏清欢走进小院,只见里面有一间正房和一间偏房,院子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虽然厨具陈旧,但也算齐全。她心中稍安,至少有了自己的小天地。
“谢谢郑大哥。” 苏清欢客气地说。
郑福笑了笑:“姑娘客气了。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小的。公子说了,让你先休息一天,明天就去大厨房报到。”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了。
苏清欢和春桃走进正房,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梳妆台,虽然简单,但比破庙强多了。春桃高兴地跳了起来:“小姐,我们有地方住了!还能吃饱饭!”
苏清欢看着春桃兴奋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啊,能吃饱饭,能有个安身之所,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她走到窗边,看着外面郁郁葱葱的树木,心中暗暗发誓: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不仅要活下去,还要活得精彩!
就在这时,她忽然感觉到袖中的青铜小鼎轻轻震动了一下,一股微弱的暖流顺着手臂传来。她惊讶地拿出小鼎,只见鼎身上的云雷纹似乎更加清晰了,隐隐有光芒流转。
这是…… 怎么回事?
苏清欢皱起眉头,仔细观察着小鼎。难道这个小鼎真的有什么神奇的力量?她想起在现代时,这个小鼎是从潘家园淘来的,当时那个摊主说这是个老物件,可能有点年头了。难道它真的是个宝物?
就在她疑惑之际,小鼎突然发出 “滴” 的一声轻响,一道微不可见的光射入她的眉心。瞬间,无数信息涌入她的脑海,关于烹饪的技巧,关于食材的特性,甚至还有一些失传的古代菜谱……
苏清欢惊呆了,这……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金手指?没想到这个青铜小鼎竟然是一个美食系统!
她强压下心中的激动,仔细梳理着脑海中的信息。原来,这个小鼎叫做 “五味乾坤鼎”,是上古时期的神器,能够识别天下食材,推演烹饪之法,甚至还能赋予食物特殊的功效。只是因为年代久远,灵力受损,才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而她,作为现代美食博主,因为对食物有着特殊的感悟,才意外激活了小鼎的部分功能。
“小姐,你怎么了?” 春桃见她发呆,忍不住问道。
苏清欢回过神,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春桃,我们发财了!”
春桃一头雾水:“发财?小姐,我们哪里来的钱?”
苏清欢神秘地笑了笑:“以后你就知道了。走,我们去看看厨房,明天就要去大厨房报到了,得先做好准备。”
两人来到小院的厨房,只见里面有一个土灶,一口铁锅,还有一些破旧的碗碟。苏清欢打开墙角的米缸,里面只剩下小半缸糙米。菜筐里也只有一些蔫了的青菜和几个土豆。
“看来侯府的三等仆役,伙食也不怎么样啊。” 苏清欢叹了口气,“不过没关系,看我的!”
她拿起那颗最大的土豆,仔细清洗干净,然后用一把生锈的小刀,将土豆切成细丝。春桃好奇地看着:“小姐,你要做什么?”
“酸辣土豆丝。” 苏清欢笑着说,“这可是我的拿手菜之一。”
她点燃土灶,锅里倒入少许猪油 —— 这是她在灶台角落里找到的一小块。等油热了,放入切好的干辣椒和蒜末爆香,然后倒入土豆丝,快速翻炒。接着加入适量的醋、盐和糖,继续翻炒均匀。最后撒上一把葱花,一道香喷喷的酸辣土豆丝就做好了。
“哇!好香啊!” 春桃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苏清欢盛出土豆丝,又用剩下的青菜和糙米煮了一锅菜粥。两人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虽然只是简单的家常菜,但在经历了破庙的饥饿之后,这顿饭显得格外美味。
“小姐,你做的菜真好吃!比以前府里的厨子做的还好吃!” 春桃一边吃一边称赞。
苏清欢笑了笑,心中却在盘算着明天去大厨房的事情。侯府的大厨房,想必高手如云,她一个新来的厨娘,肯定会遇到不少挑战。不过现在有了五味乾坤鼎,她有信心能够应对一切。
夜幕降临,侯府渐渐安静下来。苏清欢躺在床上,手里握着五味乾坤鼎,感受着它传来的微弱暖意。她知道,自己的古代厨娘生涯,才刚刚开始。未来的路还很长,充满了未知和挑战,但她无所畏惧。
因为她相信,只要有一颗热爱美食的心,一双勤劳的手,就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这人间的清欢滋味,她不仅要尝,还要用自己的双手,将它传遍天下。
想着想着,苏清欢渐渐进入了梦乡。在梦中,她仿佛看到自己站在一个巨大的灶台前,用五味乾坤鼎烹饪出一道道绝世佳肴,引来无数人惊叹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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