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和虎哥一群人还悬在半空,脚不沾地那种感觉简直要命,像是被无形的线吊着,整个人轻飘飘的,胃都快翻出来了。冷汗顺着后背往下淌,衣服都湿透了,心也跟着狂跳不止——这哪是打架啊,这是见鬼了!
可下一秒,叶晨峰轻轻一挥手,他们就像被放下来的布娃娃,“啪”地落回地面。虎哥一个踉跄站稳,立马两眼放光,激动得差点跳起来:“老大!你这也太神了吧?我要是不知道你是谁,真以为是哪个马戏团逃出来的超级魔术师!可人家那都是假把式,你这可是实打实的硬功夫,隔空取人性命,连手都不用抬,帅得离谱啊!”
韩伟也还没缓过劲来,但眼神早就黏在叶晨峰身上了:“对对对!刚才那人脑袋‘砰’一下就炸了,我连你什么时候出手都没看清!老大,你这不是人,是行走的核武器吧?”
不只是他俩,方辉、任宏、袁安一个个看得热血上头,话都说不利索了,全是对叶晨峰的膜拜。只有铁牛站在角落,嘴巴咧得像个傻子,一句话不说,只是嘿嘿地笑。他不懂什么高深能力,也不懂什么叫震慑全场,但他知道一件事:这个人救过他的命,是他这辈子认准的老大,哪怕天塌下来,他也跟定了。
另一边,常文天看着大厅里化成粉末的桌椅,腿肚子直打颤,后背湿得能拧出水来。他弟弟常易水更惨,直接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脸色发青,裤裆都有点湿了。直到这一刻,他才终于明白——自己白天惹上的根本不是人,是阎王爷派来收魂的!
想起之前还在香满楼经理的挑唆下想给叶晨峰点颜色看看,现在想想简直是拿脑袋往刀口上撞。再看看地上那具无头尸体,血糊糊的一摊,常易水不仅不怕了,反而心里一阵爽快。原本那点怨气,早就在恐惧和震撼中蒸发得干干净净。
当一个人强到你连仰望都觉得吃力的时候,恨?那是神经病才有的情绪。常易水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这,才是男人该有的样子!**
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冲到叶晨峰面前,脸涨得通红,声音都在抖:“叶会长……不,老大!我能叫您一声‘老大’吗?我……我为白天的事向您道歉,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今天见到您,我才觉得我过去二十多年白活了!从今往后,我常易水要是再混日子,就让我天打雷劈!是您让我看见了光,是您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希望!”
“哎哟我去!”虎哥一听,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这小子拍马屁的功力简直登峰造极,听得我都想给他跪了!”
常易水却一脸严肃,瞪着虎哥:“你可以笑我,可以骂我,但别说我这份真心!我对老大的敬仰,是掏心窝子的,是拿命都能换的!”
这话听着肉麻,可偏偏没人笑得出来。因为谁都看得出,他是认真的。
而叶晨峰呢?嘴角微微扬起,心里暗笑:这年头,会说话的人还真讨喜。更何况,常易水眼里那份崇拜,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质。他摆了摆手,语气淡然却带着温度:“过去的事就不提了。你想叫我老大,那就叫吧。以后好好帮你哥做事,别整天在外面瞎混。男人,得活得像根柱子,撑得起家,镇得住场。”
说完,他还伸手拍了拍常易水的肩膀。
就这么一下,常易水整个人像是被点了火,浑身颤抖,眼眶都红了,挺直腰板吼道:“老大!我绝不辜负您!从今天起,我常易水就是胜天会最忠诚的兄弟!”
常文天在一旁看着弟弟这副模样,心里五味杂陈,更多的是欣慰。他知道,弟弟是真的变了。而这一切,只因为眼前这个男人——叶晨峰。他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古时战将临阵,旗未动,气势已席卷千军。你不需要他多说什么,就会忍不住想追随他,甚至为他赴死。
“把尸体处理了,你们早点休息。”叶晨峰淡淡开口,“过两天,我会来整顿会里的事。”
……
夜色如墨,银月如练,京城的霓虹在街道上流淌。叶晨峰独自走在街头,身影被路灯拉得很长。猛虎会的事已经翻篇,他脑子里盘旋的是另一件事——三天后,武晓菲的生日。
送什么好呢?项链太俗,鲜花太软,车子房子又太正式……他一边走一边琢磨,眉宇间难得浮现出几分温柔。
韩伟他们本想拉他去吃宵夜,结果电话打过去,直接被拒接。一群人面面相觑,最后只能摇头苦笑:“老大这人,真是越来越神秘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稚嫩的哭声。
“呜呜呜……妈妈……”
一家商场门口,一个小女孩蹲在地上,穿着粉色小裙子,头发乱糟糟的,小手揉着眼睛,哭得满脸泪花,像只迷路的小兔子。路人匆匆而过,没人停下。
眼前这一幕,真是让人心里一揪。
一个不过三四岁的小丫头,穿着粉色小裙子,眼泪汪汪地站在街角,小脸哭得通红,抽抽搭搭的样子像是刚从童话里走丢的小公主。可就在她面前,站着两个壮得像熊一样的男人——一个光着膀子穿黑色背心,胳膊上盘着一条青黑色的龙纹身,那龙眼凶煞,仿佛随时要腾空扑人;另一个缩在后面,低眉顺眼,手里还捏着半根烟,一看就是跟班的料。两人往那一站,整条街的气压都低了三度。
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有人脚步一顿,想上前看看孩子怎么了。可目光一扫到那纹身男鼓起的肱二头肌和一脸戾气,立刻缩回了念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这年头谁敢轻易插手?万一惹上麻烦,报警都没人信你是受害者。
“你哭完没?啊?!”纹身男猛地一吼,唾沫星子差点喷到小女孩脸上,“撞了人就装可怜?叫你爸妈出来!别以为年纪小就能随便碰老子!”
这话一出,周围人心底齐齐翻了个白眼。我的天,三岁小孩能有多大力?就算真蹭了你一下,至于摆出一副要讨债杀人的架势吗?可大家也只是默默攥紧了包带,没人敢吱声。现实就是这样,英雄还没出场,观众已经默认反派赢定了。
但今天,偏偏有人不吃这套。
叶晨峰正拎着杯奶茶路过,一眼就看见那小姑娘抖着肩膀啜泣的模样,心一下子软成了一滩水。再看那俩大男人欺负个奶娃娃,火“噌”地就窜上了脑门。
他把奶茶往旁边便利店门口一搁,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哟,挺威风啊?吓唬小朋友很爽是吧?”
空气,瞬间凝固了。
不是因为叶晨峰长得多么吓人——他其实斯斯文文,戴副金丝边眼镜,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而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意,像暴雨前的寂静,压得人喘不过气。
他知道,有些事,不是非得拳头硬才能管。
但他也不介意,让这些人,亲身体验一下什么叫“比拳头更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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