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波当时尚在睡梦中,被警方控制时并未反抗。然而此时警方仅止于怀疑,打算先将其带回审讯再作定论。
面对这一场面,孙海波早已有所准备,表现得既不卑微也不傲慢,神情中略带一丝不耐烦,仿佛只是在配合警方工作,权当给对方一个面子。
警察问他:“你都认识哪些人?”他报出一连串名字,故意将田园夹杂在中间。被问及如何认识田园,他答道:“以前是同事,关系尚可。他母亲后来认我妻子作干女儿。”
当话题转向田园的身体特征,孙海波表示:“他眼睛有些毛病,眼皮有些下垂,具体原因我不清楚。”至于纹身和假牙,他摇头否认:“从没见过纹身,假牙更不清楚了,我总不能没事掰开他嘴看吧?”
警方追问“1·28”当天的行踪,孙海波坦然应答:“‘1·28’案子满城风雨,我当然听说了。那天我一直在家洗衣服,哪儿也没去。”
“谁能证明你在家洗衣服?”
“就我一个人,怎么证明?”
两轮审讯下来,预审员的直觉是:“这人似乎不太像。”
紧接着是对大军师闫文宇的审讯。警方问他去了外地何处、做什么生意、带了多少钱。闫文宇回答:“我去天津倒卖木耳,带了二千多块钱。”
“有人能证明你去天津了吗?”
闫文宇眨眨眼:“我自己去的,没人证明。啊对了,火车上认识了一个叫伊娜的长春女子,我们聊得投机,后来在哈尔滨分的手。”
警方进一步追问:“带两千块够花这么长时间吗?”
闫文宇一时语塞,随即胡编道:“确实不够,后来我在火车上偷了个包,里面有三千多元。”
他试图以承认轻罪来掩盖重罪。
尽管没有审出实质性证据,但他的疑点却愈发明显。
最后轮到孙海涛。与前者不同,他一米八几的个头,被捕时还稍有挣扎。坐下后却表现得极为“配合”。
警察问他:“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孙海涛一脸茫然:“我没什么事啊,怎么了?”
“你做什么工作?”
“我做买卖,卖衣服、开饭店,有时也倒腾点煤。”
警察单刀直入:“你认识田园吧?他身上有什么特征?”
孙海涛答:“胳膊上纹了条龙。”
“有假牙吗?”
“啊,这我不知道。”
“1月28号下午你在干什么?”
“在家洗被子。”
“有人去过你家吗?”
“没有。”
警察突然发问:“你哥孙海波有枪吗?”
他立刻否认:“没有啊,怎么可能?他也买不起。”
“你哥和田园关系怎样?一起办过什么事?”
“他们关系不错。前几年田园打了一个人,我哥帮忙把他保出来,这没什么吧。”
孙海涛对答如流,合情合理。审讯结束后,警察说:“你先回去反省。”没想到他起身后竟还彬彬有礼地向每位警察点头致意。
他刚离开,一名审问的警察便拍桌怒道:“这根本不对劲!”
审讯采取车轮战术,对三人连续审问,每轮间隔十到十五分钟研究笔录,再换人继续审。几轮下来,孙海波和闫文宇已逐渐适应环境,越答越从容。
由于缺乏实质证据,若超过二十四小时仍无进展,依法必须放人。难道就此放弃?绝无可能。
警方转而向他们的家人施压。最终,孙海波的妻子张惠茹顶不住压力,说出实情:“‘1·28’那天,海波上午出门晚上才回。他偷偷告诉我,要是有人问起,就说他全天在家。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是为了避嫌,怕被没完没了地调查。”
妻子的证词彻底戳穿了孙海波的谎言。既然他已撒谎,审讯策略必须升级。
此前因无实证未能采取强硬手段,如今情况已然不同——即便没有物证,矛盾已经显现,不交代?
那就依法采取更强措施!
出乎意料的是,孙海波竟然扛住了压力:“我没在家就是没在家!你们有监控吗?有定位吗?有实证吗?有指纹吗?”这般死扛,一时之间竟令警方无可奈何。
然而闫文宇那边却支撑不住了。果然如孙海波所料,几个回合下来他便全线崩溃,全部招供!
他一口供,警方立即追问:“枪在哪?快说!”
这才是铁证。警方随即从暖气管道中起获全部枪支弹药,“哐当”一声扔在孙海波面前:“你还要死扛吗?”
孙海波一见此景,心知大势已去,顿时跪地认罪。
他说的第一句话是:“闫文宇,你这个软骨头!早知他这么怂,不如早点让他走了。”
无人知晓“早点走”究竟是何意——是灭口,还是让他远走他乡?孙海波对他既失望又怨恨。
待孙海波与闫文宇供认全部罪行后,审讯告一段落。孙海波的弟弟孙海涛因查无实据而被释放。至于收容所中第一个指认田园的李保利,因立功被当场释放,并获奖金五万元。
2月18日,南山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刘中义经请示上级,与孙海波进行了一次长达三小时的单独谈话。
全程虽有录音,却因录音带后来在地下室受潮无法播放,内容仅能依据刘忠义回忆整理。
刘队长首先开口:“这是我的办公室,不是审讯室,我不是审你,只想和你聊聊。”
孙海波沉默不语。刘队长又问:“饿不饿?”
见对方仍不回应,便自掏腰包让手下买来两个菜:一份溜肉片、一份木须肉,外加两瓶啤酒和一碗米饭。
这般待遇极为罕见。一是为探究作案的根本动机,二也是认为孙海波能犯下如此大案,绝非寻常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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