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突然冒出来,吓我一跳。”马小玲撑着下巴打量着他,“林默,你怎么越来越神出鬼没了?”
“哪有那么玄乎,我只是在努力朝人形靠拢而已。”
提到化形,马小玲忍不住笑了:“真好奇你变成人后长什么样,会不会和你以前的模样一样?”
“最好是吧,毕竟自己的脸看着顺眼。
要是换个样子,只要不太离谱,我也能接受。”林默笑了笑。
马小玲抿唇轻笑,心想他声音都这么好听,将来长成的人样,应该也不会差。
只是不知那一天何时到来,心底竟悄悄浮起几分期待。
脸颊微热,她急忙起身掩饰:“我去准备晚饭,你想吃什么?”
“都行,你做的我都爱吃。”林默顺口说道,语气自然又亲昵。
自从知道他是人类灵魂寄居蛇身之后,马小玲便坚持亲自下厨。
林默明白她的心意,自然不会推辞。
虽不再提供进化能量,但哪怕一条蛇正襟危坐吃饭的样子略显滑稽,那份熟悉的味道仍让他心生感激。
饭桌上,马小玲告诉他,终于查到了况天佑的踪迹。
“他和况复生去了约翰牛?”林默眉头微皱。
见马小玲点头,他心中暗忖:这不在原剧情里啊……难道故事直接跳到了第二部?毕竟后续的主要舞台就在约翰牛,秦始皇莱利所在的古堡也正是那里的关键地点。
“我要去约翰牛。”马小玲语气坚定,“我们马家世代除魔,山本一夫你让我别碰,但况天佑不同,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他抓回来。”
林默沉吟片刻,点头道:“那我陪你去。”
他也该换个环境了,一直困守港岛终究局限。
说不定远赴英伦,还能撞上些意想不到的机缘。
马小玲做出决定后,便通知了王珍珍。
恰逢寒假,王珍珍正想出国散心,立刻表示要同行。
起初马小玲担心安全问题,但想到林默也会前往,心里踏实了许多,最终答应带上她。
出发前,林默特意造访山本一夫宅邸,又吞噬了二十多名三代僵尸,这才悠然离去。
如今的山本一夫早已形销骨立,精神恍惚。
当他发现手下再次凭空消失二十多人时,已近乎麻木。
他清楚得很——自己不过是林默豢养的工具,只为源源不断制造僵尸供其吞食。
若对方要他性命,哪怕躲进地狱也无法逃脱。
他对生死早已无所畏惧,唯独放不下女儿山本未来。
正因如此,他只能继续苟延残喘,日复一日地重复罪孽。
有时夜深人静,他也忍不住自问:是不是从前作恶太多,如今,报应终于来了?
林默没取山本一夫的性命,只因此人是搅动风云的关键反派,贸然除去,恐怕会引动局势动荡。
如今世界已然脆弱,他不愿节外生枝。
至于僵尸的进化——哪怕已是二代,林默也早不抱期待。
那种层次的能量,对他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
唯有吞噬将臣那等存在的精元,才可能带来真正的蜕变。
“总算明白师父为啥非得拉我来了!起初我还当是来伦敦度假,结果倒好,成了队伍里的搬运工!”
金正中喘着粗气,肩上扛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手里还拎着两件沉甸甸的行李箱,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嘴里不住地抱怨。
前方,马小玲和王珍珍脚步轻快,一边走一边欣赏街边风景,悠哉得像在逛自家后院。
“不然你以为我傻啊,花钱请你出国旅游?机票白买的?”马小玲回头瞥他一眼,语带讥讽。
金正中缩了缩脖子,目光落在王珍珍怀里那只慵懒的小青蛇身上,忍不住酸溜溜道:“还是小青有福气,天天被美女抱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
“少啰嗦,到了,今晚先在这儿住下。”马小玲抬手指了指前方一栋维多利亚风格的老式旅馆,“明天你陪珍珍到处转转,我另有事要办,就不跟着你们瞎晃了。”
“师父,你不跟我们一起玩啊?”金正中一脸失落。
“我是来办事的,等忙完了自然会找你们。”马小玲语气干脆。
办完入住,房间照例是两人一间——马小玲与王珍珍共住,金正中独自一间。
趁王珍珍进洗手间梳洗,林默低声对马小玲说:“你先陪她好好放松几天,况天佑那边交给我就行。
难得来一趟约翰牛,别总绷着,玩痛快了再动手也不迟。”
马小玲深知他手段通天,听他这么一说,便点头应下:“也好,这儿景致确实不错,我和珍珍正好散散心,等回来再收拾那些不死玩意儿。”
她这直来直去的性子,林默向来喜欢。
闻言只是微微一笑,眉梢轻扬。
夜深人静,众人陆续歇下。
林默悄然离店,身形一闪,已掠出数百里。
以他如今的瞬移之能,纵是横跨英伦三岛也不过呼吸之间。
寻一个况天佑,谈何困难。
尚未锁定目标,他却先感应到了莱利所在的小镇与古堡。
那地方离他们投宿的旅馆并不远,荒僻冷清,几乎不见人烟。
踏入古堡,一名中年男子映入眼帘——正是化名莱利的秦始皇。
不过区区三代僵尸,在林默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既然马小玲最爱降妖除魔,不如留着这人,明日让她亲手收了,也算送她一份乐趣。
至于莱利的妻子诗雅,他也察觉到了踪迹,正在镇外偏僻处吸食人血。
不久后,林默终于寻到况天佑与况复生,却发现二人竟已在机场候机大厅,准备搭乘深夜航班返回港岛。
“有意思。”林默唇角微扬,冷笑低语,“我们刚踏上约翰牛土地,他们就急着离开,哪有这般巧合?”
“背后推手是谁?妙善?将臣?还是……女娲,甚至佛祖本人?”
他忽然觉得这事越来越耐人寻味了。
以他如今的实力,早已超出常理范畴,某些存在坐不住,也是情理之中。
他是僵约世界的变数,是打破平衡的异数。
有些“神”,大概也开始忌惮了吧?
林默轻笑一声,并未出手阻拦,反而转身离去,任他们飞回港岛。
随意施展瞬移,他漫无目的游荡片刻,忽而停下脚步——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息。
此处地处偏远,荒凉寂静,连飞鸟绝迹。
百里之内唯一有人气的地方,是一家破旧酒馆,灯火昏黄,人声鼎沸。
推门而入,满屋都是闲汉醉鬼,吆五喝六,吵闹不堪。
林默心头一动,仿佛一脚踏进了某个故事线里,却一时想不起出自哪部影视。
酒馆中有几个姿色出众的女人,其中一个穿桃红色长裙的金发女子尤为抢眼,高挑妩媚,风情万种。
他总觉得在哪见过,却又记不真切,或许只是异国面孔看多了,难免眼熟。
正思忖间,楼上地板突然震动,灰尘簌簌落下,伴随着床板吱呀作响的声音。
神识一扫,便见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正与一名女子纠缠不清。
楼下众人却习以为常,喝酒的喝酒,打牌的打牌,没人抬头多看一眼。
啧,莫非这是哪家拍伦理片的现场?
林默正欲抽身离开,忽然门口寒光一闪——一名浑身浴血、身材魁梧的男子猛地撞进门来,反手将木门死死闩上,手中握着一把冒着硝烟的左轮手枪。
林默一眼就看见,那人手里拎着一颗形状怪异的脑袋,像是从噩梦里爬出来的生物。
原来这是一部惊悚片!
“想活命的话,就照我说的做!”男人一踏进酒馆,语气沉稳地对所有人喊道。
按这类电影的套路,这家伙八成是主角吧?林默心里嘀咕。
酒馆里的人以为他是疯子,几个人立刻举枪对准他。
男人高高举起那颗畸形头颅,声音冷静却带着紧迫:“一场灾难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打哪儿来,只知道它们行动快、下手狠、饿得发狂——而且一共四个!利爪、尖牙,正朝这儿杀过来!”
这话配上那恶心的脑袋,众人顿时心头一紧,可又半信半疑,愣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们必须马上封死这里,所有门窗都堵上,动作要快!”他迅速指挥一个胖男人,“你去打电话报警,叫民兵队、邻居,能来的全叫来!”
胖子转身就跑去找电话。
其他人仍盯着他,满脸戒备。
他扫视一圈,问:“还有谁有疑问?”
“有。”一位老头冷冷开口,“你他妈到底是谁?”
“你们的救命恩人。”男人环视众人,神情镇定。
话音未落,窗外猛地伸出一只怪手,将他整个人狠狠拽了出去。
他的身体卡在窗框上挣扎了几秒,紧接着,外面传来低吼和咀嚼声——头颅已经被撕下。
林默傻眼了。
要是他正喝水,非喷出来不可!
这位出场气场十足、台词满分的男主,居然第一个领了盒饭?
编剧!出来聊聊人生!
原本怎么看怎么像主角的男人,转眼间就以极其惨烈的方式退场,林默愣了好几秒,心想若不是死得太惨,他差点以为这是部黑色喜剧。
鲜血溅了那位穿红衣的金发女郎一身,酒馆瞬间尖叫四起!
外头怪物嘶吼不断,这时又一名女子冲了进来,“砰”地关上门,焦急地寻找丈夫。
怪物猛撞大门,众人合力抵住,但那力量惊人,木板瞬间被刺穿,一只利爪直插一名黑人男子胸口,心脏被挖出,尸体瘫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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