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再完美,也要看实际工作成果论英雄。
接下来的一周,袁平的工作不温不火。
每天处理文书,偶尔被叫到分署开会,还有一次去了民公所。
民公所是个很有意思的单位。
理论上属于治安所的上级单位,但对治安所却只有联络协调的权利,没有指挥权。
要想指挥治安所的大爷们,需要报请上级行政公署专区专员。
问题是专区不是区,连是探察分署的名义上级都不算。
探察分署的上级除了市探察署外,就只有陈阳区行政公署。
而区行政公署下的专区是以特派专员的形式体现的。
好一点儿的专区专员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团队。
差一点儿的就只是其他部门长官兼职。
你想打个报告都得让其他部门办公室转交。
然后再上报区公署相应部门。
所以在治安所和民公所层面,一直秉承着各管各的,相安无事的原则。
有事儿就通知一声,你来不来,办不办,全看个人关系处的怎么样。
大同街民公所管辖范围还和治安所不一样,整体范围相当于两个半街道。
也不知道是哪个大聪明这样搞法。
更奇葩的是,大同街治安所辖区还有一个警务室片区是在另外一个民公所辖区内。
深得犬牙交错的精髓,个屁。
大同街民公所的所长叫张元,本来只是例行通知一下治安所,没想到这个新所长还真来了。
只不过看到袁平年轻的肩膀上扛着两杠两星,心情有点儿复杂。
他今年已经快40岁了,才混到现在这个职位上。
人家这才20出头就已经在级别上和自己一样了。
不过他还是热情的欢迎了袁平所长的参会。
欺老不欺少,得罪人的事儿是万万做不得的。
会议内容还是老生常谈的财政,或者说是税收问题。
中直隶工商税收并不算重,根据品类一般在5%到20%之间。
只有个别暴利的行业才会超过30%。
比如烟酒土娼。
至于其他像印花税契税一类的,只能说聊胜于无。
会议的成果就是各科室认领了一堆催缴任务。
至于强力部门的治安所,却是可以置身事外,安静的做个看客。
可能是没想到治安所能来,也可能是没料到来的级别这么高。
袁平就去旁听了一下,张元客气着让他讲话的时候,他直接推辞了,只说自己是刚上任,就是带着耳朵来学习的。
开玩笑,万一粘上了什么脏东西,岂不是自找苦吃?
催缴税款是民公所的事儿,只有处理暴力抗税才算是治安所的管辖范围。
经过袁平所长专业性的研究判断,这个会议涉及的内容并不属于治安问题。
所以一散会他就脚底抹油,马上开溜。
下次不来了。
到了周六在分署开例会的时候,治安联动计划已经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了。
利源号的经纪人舒漫小姐在和大同街治安所签订代理合同后,工作效率很快。
第一批20人三日内就到岗到位,第二批30人也在加急招募中。
应聘的人络绎不绝,只不过符合条件的要仔细甄别。
大同街辖区长居,不能有前科,还要家庭贫困,五官端正,有人作保,邻居风评也很重要。
条件虽然多,但符合条件的更多。
到周五总结时,候选的已经超过300人。
从打零工到正式工作,其中的诱惑很难有人拒绝。
3磅5角的月薪虽然只能算一般,但根据公布的工作岗位来看,基本没有特别艰苦的危险岗位。
这样就不用担心时间长了坏了身体影响生计了。
另一边,各工店企业洽谈的名额暴增到140人。
除了原来谈的差不多近100人外,新增的40多人属实是让几个所长室长费尽了心思口水。
不过随着进度的推进,他们发现后边的增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的难。
就像是跨过了一个无形的临界点,几个人的洽谈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
遇到一些难啃的骨头,还能各出奇招,巧妙突破。
以至于在周五汇报成果的工作会上,几个人先是得意的说完自己的成绩,又忍不住透漏出后边还有惊喜的暗示。
袁平对这种能够发挥主管能动性的行为当然是大加赞赏。
并让内勤室长张兰公布了为各位所长室长配备工作电话和工作自行车的福利计划。
一时间气氛大好。
鲜花着锦,烈火烹油。
谁说治安所没有战斗力了?
袁平感觉有些人对治安所的工作能力认知上是存在偏见的。
脑海里回想着昨天小会,身体端坐,开着分署的大会。
两不耽误。
“各位,关于探察分署部门改制规划的新方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出来,议一议。”
苏行舟的话总是那么温和而坚定。
“今天人来的齐,包括下面的分队长,科室所长官,不限制级别职务。只要有想法,都可以畅所欲言!”
这话听听就算了,袁平埋头看着手里的文件,作认真思考状。
“署长,方案里说的两种路径可以说是各有优点。但从习惯上来说,恢复治安总队更符合大众认知,也更容易被上级接受。”
曹彬现在作为苏系的头号干将,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我倒是觉得另外一个合并辖区提升级别的方案很有新意。”
“说是新意,其实在其他城市已经有成功的先例。”
“我想这也是这个方案能作为备选的原因吧!”
副署长段嘉琪出身南直,视野开阔,一眼就看出方案里隐藏的奥秘。
至于另外两个副署长,认真研究,暂时没有要发表意见的意思。
接下来各个科队长官各自说了自己的看法,他们可没有副署长们保持沉默的自由。
有的支持曹彬,觉得治安总队本来就是独立编制,现在只是和情报科一班人马,两块牌子。
直接向上级打报告把人员补充完整就行了。
基本不会有什么阻力。
还有一些人觉得合并治安所辖区也不错,理由是当初把治安总队在事实上并入其他科室。
肯定是这种模式有某些严重或至少是得不偿失的弊端。
现在如果只是原样恢复,岂不是多此一举?
如果最后效果还是不如人意,闹到再行改制,岂不成了笑话?
就这样,本来各自发表意见的两边,从阐述各自优点,变成了数落对方的缺点。
总队派马上反唇相讥,称并小改大,相当于从一个总队改成几个分队。
既不能发挥小所的灵活优势,又没有总队的统一协调。
不伦不类,更是白费功夫。
合并派人数上不占优势,但对喷的气势上却是不落下风,原因可能是几个老资格的治安所长亲自下场。
对于治安所长们来说,当然是并小改大最为有利。
别看他们一个个在辖区内和土皇帝一样。
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副科室级的底层所长,同级别的别说分署一大堆了。
单就是各个民公所下面也是密密麻麻的,都是副科级,你能怎么地?
还是得往上进步啊。
如果是按照总队方案,那就是一个正职总队长,一个高配同级第一副总队长。
其他包括副队长在内都还是副科级。
两个位置,狼多肉少。
如果是合并方案就不一样了。
现在陈阳区辖下一共有将近20个治安所。
按照每3个小所合并成一个大所来看,这就是至少6个正科级所长职位。
2和6,还用想吗?
而总队派的考虑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
增加6个正科级职位当然是比较美好。
但那也得上面同意才行啊!
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探察署是你家开的啊?
与其被市探察署啪啪打脸,还不如保守一点儿,先把两个实权正职落实了再说。
“那个谁?对,就是你!”
“哪个部门的?怎么不发表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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