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的不配合让领导们分外的窝火。
一个运动员,即便再有名气,在传统的认知框架里,也理应是一颗需要服从整体“布局”的棋子。刘健的言行,不仅是对具体指令的违逆,更是对这套运行多年的权力逻辑的正面挑战。
“太不像话了!”一位大领导重重拍了下桌子,“无组织无纪律到了极点!这是在国外学了点资本主义的糟粕,就忘了根本!”
愤怒需要出口,权力需要彰显。
既然无法在“个人作风”问题上迫使刘健就范,那么就必须在其他方面找回场子,树立规矩的权威。
很快,一套组合拳在惯性的推动下迅速成形。
首先,篮管中心依据1996年那份《关于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向刘健正式发出催缴函,要求他补缴与“极步体育”等商业代言活动收入的30%作为“管理费”,并以“未事先向主管部门报备”为由,追加罚款五万元人民币。
这笔钱在刘健如今的收入面前九牛一毛,但象征意义巨大。它重申了“谁才有资格管理和分配运动员商业价值”的终极话语权。
但这还不够。
总局紧急出台《关于加强海外中国籍运动员管理的通知(暂行)》。
其核心条规定:
运动员出国前须缴纳金额为其预估年收入30%-50%的“形象保证金”,若在国外出现“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保证金将予没收;
要求运动员每周向国内主管单位提交书面思想与行为汇报;
出国前严格政审,季度进行表现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与回国参赛资格、待遇直接挂钩;
运动员直系亲属需在国内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承诺进行监督,否则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尝试在运动员效力的国外俱乐部派驻“体育观察员”(由退役运动员或教练担任),进行“近距离沟通与指导”。
等等等等!!
其指望从经济到思想,从个人到家庭,从国内到国外,编织了一张将海外明星运动员重新纳入严密管控的大网。而刘健,无疑是这张网想要捕获的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大鱼”。
。。。。。。
一纸印着鲜红公章、措辞严肃的官方公函,历经跨洋旅程,落在了新泽西篮网队总经理约翰·纳什的办公桌上。字里行间那种独特的行政命令气息,让这位在NbA摸爬滚打多年的职业经理人感到了十足的错愕与荒诞。
此时,正值NbA劳资谈判最激烈的拉锯阶段。资方和球员工会如同在黑暗房间中角力的巨人,每一分利益都牵扯着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美元的得失。整个联盟弥漫着焦灼与不确定性,任何额外的、非篮球层面的风波,都是双方极力想要避免的干扰。
纳什皱着眉头,仔细读完了关于“派驻体育观察员”的要求。他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几乎要气笑了。
“观察员?进驻我们的训练馆和更衣室?实时监控我们核心球员的‘言行’?”纳什对身边的助理说道,语气里充满了不可思议,“他们以为他们是谁?这是NbA!是世界上最顶级的篮球联赛!”
他毫不客气,以篮网队总经理的身份起草了一封回函。
“尊敬的中国篮球管理中心:感谢贵方对篮网队球员刘健的关注。NbA作为世界顶级职业篮球联盟,拥有完善且独立的球员管理、训练及媒体制度。篮网队全力保障所有球员专注于竞技表现,并为其提供专业的支持环境。贵方所提‘派驻观察员’等事宜,与NbA联盟规定及球队运营管理权存在根本冲突,我方无法予以接纳。关于刘健作为职业球员的相关事宜,建议通过其指定的经纪团队进行沟通。顺致问候,约翰·纳什。”
这封回函,仿佛一堵墙,将试图延伸过海的行政触手,干脆利落地挡了回去。
与此同时,远在英国的刘颖也收到了要求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的传真。
她扫了一眼那满是义务与责任条款的文件,嘴角泛起冷峭的弧度。她拨通篮管中心的电话,直接开怼:
“你们在开什么玩笑?刘健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NbA的职业球员,他的商业行为和私人生活由他自己负责。我是他的亲人,但不是他的监护人,更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为他的行为向任何机构做保证。这份文件,我不会签,也建议你们不要再向其他家属提出类似要求,这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法律精神。”
至于那笔“管理费”和罚款,刘健看都没看就扔给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很快,一封正式的法律函件发往了相关主管部门。
函件中清晰的援引《合同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条款,指出刘健的代言合同签署地、履行地、报酬支付地均在美国或涉及国际结算,其法律适用主体应为合同双方及NbA联盟相关规则;所谓“未报备”的罚款依据,在具体适用性上存在巨大争议;并建议对方就此类涉及境外职业运动员权益的事项,谨慎厘清国内行政管理权与国际通行职业体育规则的边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与国际形象纠纷。
一场预期的“教训”,在遭遇了职业体育的规则壁垒、现代商业的法律武器以及独立个体的强硬意志后,就跟重拳打在了棉花和铁板的混合物上,反馈回来的只有令出者自己感到的滞涩与反震。
然而,这场发生在官方和个人之间的交锋,虽然搞得剑拔弩张,却都极其默契地严守着一个底线:绝不让争端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下。
1998年的信息环境,远非后世互联网自媒体无孔不入的时代可比。想要封锁消息,对于掌握着渠道和资源的双方而言,都有太多办法。
本来按照惯例,刘健这档子事肯定要作为反面典型登报批评的。但仔细衡量,此事与同年另外两起引发轩然大波的事件性质确有本质的不同:
就在这一年。
在水晶宫效力的范志毅,是被英国小报抓包婚内与女性友人交往,被英足总认定“行为不轨”处以罚款后,国内同步跟进,给予了通报批评、罚款并暂停国家队资格半年的处罚。
女排的“希望之星”王怡,则是在国家队备战世锦赛前擅自滞留美国不归,被果断定性为“叛逃”,处以终身禁赛并开除出排球界的极刑。
相比之下,刘健不过是跟一位身份略有敏感的女明星逛了一次街。再者,刘健本来就是单身,不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且积极推动中外交流和回馈社会。
在大张旗鼓的上纲上线,也确实太过了。
不过,相应的惩罚还是有的。
篮管中心内部会议提出,暂停刘健的国家队活动,也就是说,刘健将百分百缺席12月份在泰国曼谷举办的第13届夏季亚洲运动会。不仅如此,为了能树立一个更符合中国篮球运动员形象标杆,篮管中心决定无论如何都得说服八一体工大队对王治郅的控制,在王治郅有机会去NbA打球的时候,能够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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