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如丝如缕,将六朝古都金陵笼罩在一片朦胧的水汽之中。
秦淮河上,画舫的灯火隔着雨帘,化作一团团晕开的胭脂色,靡丽而又虚幻。酒楼里的丝竹之声,女人的娇笑,混着雨水落地的沙沙声,织成一张锦绣而又慵懒的网,覆盖了这座大明王朝最繁华的南都。
陆云帆裹紧了身上那件早已看不出原色的破旧长衫,将头埋得更低,任由冰冷的雨水顺着斗笠的边缘滑落。
身边的行人或撑着油纸伞,或穿着讲究的蓑衣,行色匆匆,却自有一份身处盛世的从容。他们与他,仿佛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这里的每一分繁华,都像一根针,刺入陆云帆的心底,激起一阵冰冷的痛。
江宁陆府的冲天火光,福伯在他怀中断气的温度,那本浸透了鲜血与希望的《千门心诡集》,一幕幕,一遍遍,在他的脑海中回放。
他的脸上是雨水,更是未曾流下的血泪。
复仇的火焰,在这座温柔富贵乡的映衬下,燃烧得更加旺盛,几乎要将他的理智焚烧殆尽。
但他不能倒下,更不能疯。
这里是金陵,他为自己选择的战场,也是坟场。埋葬过去的陆云帆,埋葬所有仇敌的坟场。
陆云帆没有去那些人来人往的客栈,而是钻进了城南一处偏僻的坊区。这里的巷子狭窄而潮湿,青石板上长满了青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霉味。
他在一处挂着“出租”木牌的破败小院前停下了脚步。
院门打开,一个睡眼惺忪、满脸精明相的干瘦老头探出头来,上下打量着陆云-帆,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嫌弃。
“干什么的?要饭到别处去!”
陆云帆没有说话,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金子,约莫一两重,直接扔在了老头脚下。
金子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发出了沉闷而又诱人的声响。
老头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弯腰将金子捡了起来,甚至放进嘴里狠狠咬了一口。
那清晰的牙印,让他脸上的嫌弃瞬间转为了谄媚的狂喜。
“哎哟!客官!您瞧我这眼神,真是该打!快请进,快请进!”
陆云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他用这锭金子,租下了这个偏僻、无人打扰的院子三个月,并且让那个贪婪的房东闭上了他那张喜欢打探的嘴。
夜深人静,雨声渐歇。
陆云帆反锁了院门,点亮了一盏昏暗的油灯。
他从怀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了那本兽皮制成的《千门心诡集》。
他要做的第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让陆云帆,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书页翻到了“脱胎换骨”篇。
这并非神仙法术,而是一套将人体骨骼、肌肉、皮肤、声音的改变之法运用到极致的千门秘术。
书中记载,人的样貌,决定于骨相与皮相。骨相难改,但可以通过特定的按摩手法,长期、微量地改变颧骨、下颌骨等关键部位的肌肉附着点,从而在视觉上造成骨骼变化的错觉。
而皮相,则更易改变。
陆云帆按照书中所述,用院中寻来的几种特殊草药捣碎成汁,混合了灯油的烟灰,调配出一种暗黄色的膏体。
他对着一面模糊的铜镜,将膏体均匀地涂抹在脸上。那张原本清秀俊朗的少年面庞,肤色立刻变得蜡黄而粗糙,仿佛常年饱经风霜。
紧接着,他用一种特制的胶质物,小心地垫高了鼻梁,让鼻子显得更挺拔,也更具攻击性。又修剪了眉毛,原本温和的卧蚕眉,变得斜飞入鬓,平添了几分疏离与冷漠。
最关键的,是眼神。
《千门心诡集》有云:人心之变,始于目。
他开始练习一种特殊的呼吸法,通过控制气息,改变眼部肌肉的紧张程度,让原本清澈的眼眸变得深邃、幽暗,仿佛藏着无尽的秘密和深不见底的寒潭。
最后,是声音和习惯。
他含着石子练习发声,强行改变共鸣的位置,让原本清朗的少年音,变得低沉而略带沙哑,透着一股久居上位的威严。
就连走路的姿势,端茶的手势,这些深入骨髓的习惯,他都按照一个全新的人设,一一进行矫正,重塑。
这个过程,痛苦而又漫长。
每一寸肌肉的改变,都伴随着酸麻与刺痛。
但陆云帆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他正在亲手扼杀过去的自己。那个天真、软弱、相信世有公道的书生陆云帆,必须死。
当三天后的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小院时。
一个全新的男人,站在了铜镜前。
镜中的人,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面容俊朗却带着一丝病态的蜡黄,身材挺拔,一袭月白色长衫,气质孤高而神秘。眉眼间,再也找不到半分昔日江宁陆家公子的影子。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
从今天起,他叫南宫白。
一个来自海外,身负巨资,回乡寻找商机,落叶归根的神秘公子。
这个身份,是他为自己精心编织的天衣。
祖上曾是前朝巨富,为避战乱远走吕宋,解释了他财富的来源。
久居海外,对大明风土人情略显生疏,解释了他行为举止的“怪异”。
而那片未知的海外,更是为他日后拿出那些超越时代的东西,比如玻璃,提供了最完美的借口。
一个完美的身份,需要一个完美的登场。
南宫白将剩下的黄金悉数取出,熔铸成几块分量十足的金砖,用布包裹好,走出了小院。
他要去做的,是为这个新身份,注入最关键的灵魂——钱。
金陵城最大的当铺,恒源当。
一个面色蜡黄、穿着考究却面生的年轻公子,在一众鄙夷和好奇的目光中,走进了大门。
“这位公子,您是想当点什么,还是赎点什么?”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人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语气里透着一股职业性的傲慢。
南宫白没有说话,只是将手中沉重的布包,轻轻放在了那高高的柜台上。
“砰”的一声闷响,让整个当铺都安静了一瞬。
管事皱了皱眉,不耐烦地解开布包。
下一秒,他的呼吸,凝固了。
一块足有五斤重的金砖,在当铺昏暗的光线下,散发着让人目眩神迷的光芒。成色,是十足的赤金。
“这……这……”管事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
整个当铺,落针可闻。
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盯住了那块金砖,眼神里充满了贪婪、震惊和不可思议。
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年轻人,随手就拿出了一块足以让寻常人家富贵十辈子的金砖?
“换成银票。”
南宫白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而平淡,仿佛放在柜台上的不是黄金,而是一块石头。
管事猛地一个激灵,脸上的傲慢瞬间被最谦卑的笑容取代,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柜台后跑了出来,对着南宫白九十度鞠躬。
“公子!您……您楼上请!快给公子上最好的碧螺春!”
整个恒源当,因为这块金砖,彻底轰动了。
南宫白被请进了最尊贵的雅间,掌柜的亲自出来接待,点头哈腰,极尽奉承。
最终,这块金砖,为南宫白换来了三千多两的银票。
当南宫白揣着那叠厚厚的银票,在掌柜和管事们近乎谄媚的恭送下走出当铺时,他的身后,已经多了一片窃窃私语。
“那人是谁?好大的手笔!”
“没见过,听口音也不像本地人。”
“嘶……莫不是京城里来的哪位王孙公子?”
南宫白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深居简出,但“南宫白”这个名字,却开始在金陵城的小范围内,悄然流传。
他会偶尔出现在最顶级的酒楼“明月楼”,点上满满一桌最贵的菜,却只动两筷子,剩下的悉数赏给下人,引得满楼侧目。
他会走进古玩市场,对那些店主吹得天花乱坠的赝品不屑一顾,却以重金,买下一块看似平平无奇的古玉,事后被人发现,那竟是前朝宫廷的逸品,价值连城。
一掷千金,眼光毒辣,身份神秘,出手阔绰。
关于南宫白的传说,越传越神。有人说他是海外巨商的独子,有人猜他是微服私访的皇亲国戚。
他越是深居简出,外界对他的好奇就越是浓厚。
而在这三个月里,陆云帆也完成了自己的蛰伏。他像一块海绵,疯狂地吸收着关于金陵的一切。
城中的势力分布,官场的人物关系,商界的巨头豪强,甚至秦淮河上哪个花魁最红,哪个帮派最恶。
所有的信息,都在他脑中汇聚、筛选、重组,最终,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
三个月期满。
南宫白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流,眼神平静如水。
他的身份已经立稳,启动资金也已就位,那张复仇的大网,也已经找到了第一个可以落下的节点。
是时候,为这盘棋,找到第一颗可以利用的棋子了。
他的目光,投向了城东一家毫不起眼、却暗藏玄机的……小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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