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间,鲁省泉城,有个20岁的少年,网吧看完簧谝。
晚上忍耐不住,急中生智,跑到农户家找老母鸡。
鸡当时没死,可也活不过一天。
农户大爷纳闷了,咋回事啊这是?
自己养的老母鸡自己知道,不可能说生病就生病死了啊。
而且看样子,分明是有人故意为之。
后来一查,凶手被缉拿归案。
地方电视台听说后,觉得是个好素材,赶紧跑来采访大爷。
大爷一脸无奈,把鸡屁股对准镜头,大吐苦水:
鸡被弄死了,扔了可惜。
要是拔毛吃吧,未免也忒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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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
〖变态看了都沉默。〗
〖什么概念?〗
〖不是我对劲,是这个世界不对劲!〗
〖我常常因为不够变态无法融入你们,而感到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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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乐年间。
北直隶。
“这娃娃虽行事荒唐,倒也算有点‘小聪明’。”有人摸着胡子感慨。
立马有人反驳:“二十好几的人了,还叫娃娃?再者说,这聪明劲儿用得也不是地方啊!”
“起码他晓得挑好对付的鸡下手,没去招惹会龇牙咬人的狗不是?”(第347章。)
这话一出,众人忽然想起老杨家的小儿子。
回忆起当时的混乱场面,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笑声还没歇,有人又拍着大腿叹气:“要说这后人也是笨!”
“没钱去青楼,总该有买块猪肉的钱吧?”
他越说越起劲儿,还伸手比划。
“将猪肉掏个洞,在温水里泡一泡。”
“闭上眼睛,与女子敦伦一个样。”
“? ? ?”
方才还此起彼伏的笑声骤然停住,街头数十道目光“唰”地一下全黏在了张老三身上,眼神里满是震惊与探究。
张老三被看得浑身发毛,赶紧摆手辩解,脸都涨红了:“你们可别瞎想!这都是我听城里人说的,你们该不会以为我真做过吧?”
“我家穷得叮当响,也就过年才能闻着点肉味啊!”
他生怕众人不信,又急忙补充:“而且我十六岁就娶了媳妇,家里有正经婆娘等着,我有媳妇不用,犯得着用猪肉吗?”
可他这番解释,不仅没打消众人的疑虑,反而有人凑在一起小声嘀咕起来。
“过年才吃一顿,这说的可是猪肉,他家可是猎户,十天半个月就能吃顿肉。”
“倒也不是,他家打猎的肉,可都是拿到集市去卖,可别忘了,他家父母卧病在床,顶多留点零碎,其余的都得卖了换钱,给父母买药。”
“这不就对上了,就是因为自己用过,所以才卖给别人啊。”
“对啊对啊,他打猎回来,总是瘸着腿,说被猎物弄伤,现在想想,该不会和天幕里一样吧?”
“还有还有,他以前最爱蹲在说书先生旁边,专听那些狐仙和书生的荤段子,听得比谁都入迷!”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觉得证据确凿。
看张老三的眼神也从探究变成了避讳,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几步,悄悄和他拉开了距离。
张老三站在原地,看着众人避之不及的模样,嘴巴张了又张,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只剩满肚子的委屈和无语。
直娘贼!
俺真的不是变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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