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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草原上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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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00年的暮春,匈奴王庭的帐篷群像散落的白蘑菇,在敕勒川的草地上铺开。阿云赶着羊群走过时,裙裾扫过新生的芨芨草,惊起一串跳鼠,骨笛在她腰间的羊皮袋里轻轻磕碰,发出细碎的响。

“阿云,你的骨头哨又在唱了。”隔壁帐篷的额吉隔着老远喊,手里正摇着奶桶,奶沫子顺着木桶边缘往下淌,“昨天夜里我听见它呜呜叫,像头母狼在找崽子。”

阿云笑着回头,把骨笛从羊皮袋里掏出来。晨光透过骨管的裂痕,在草叶上投下蛛网似的影,吹孔边缘的暗红色斑迹被露水打湿,像刚凝住的血。“它是在跟风说话呢。”她把骨笛凑到唇边,轻轻吹了口气,笛声不似中原乐器的圆润,倒像块被风磨利的石片,刮过草原的晨雾,羊群里的头羊“咩”地应了一声,带动着百余只羊跟着转向,蹄子踏过青草的声音,像给笛声打拍子。

这骨笛是去年秋天父亲从月氏人的战利品里翻出来的。当时它混在一堆铜饰、毛皮里,满身的裂纹里嵌着沙砾,父亲本想随手丢给牧羊犬当玩具,阿云却一眼看中了——这骨头比草原上常见的羊角笛沉,握在手里像块凝了三千年的冰,吹起来的声音能穿破最烈的风。

“不过是块老死的鹤骨头。”父亲那时正用刀子剔着刚剥的狼皮,刀刃反射的光在帐篷顶上晃,“月氏人说这是他们从更西边的沙漠里捡的,能驱邪。”

阿云没管这些,她用细沙一点点磨掉骨笛裂痕里的污垢,又用羊油反复擦拭,直到那些蛛网似的裂纹在阳光下泛出温润的光。她发现这骨笛最妙的是吹孔旁那道最深的裂,气流从那里钻出去,会带出种奇特的颤音,像羔羊找母羊时的呜咽,羊群听了格外驯服。

此刻她赶着羊群走向河谷,骨笛在掌心渐渐暖起来。河谷对岸的山坡上,几个穿着新做的羊皮袄的少女正往王庭的方向去,她们是去参加单于的侍女选拔的。为首的少女看见阿云,勒住马喊:“阿云!阿妈没让你去试试吗?听说这次选上的能穿汉朝送来的丝绸,住石头砌的房子呢!”

阿云仰头看了看那些少女发亮的眼睛,摇了摇头。她见过商队带来的丝绸,滑溜溜的裹在身上,像没晒干的蛇皮,远不如羊皮袄暖和;石头房子她也在边境见过,四四方方的像座坟,风都吹不进去,哪有帐篷里听得见风声、看得见星星来得自在。

“我要跟羊群待在一起。”她举起骨笛晃了晃,笛声被风撕成碎片,“它们听惯了这声音,换了别人赶,要迷路的。”

少女们嗤笑着策马远去,马蹄扬起的尘土落在阿云的羊群里,惊得几只小羊羔钻到母羊肚子底下。阿云蹲下来摸了摸最胆小的那只羔子,它的毛还带着胎脂的黏腻,像块刚熔的蜜蜡。“别怕,”她把骨笛放在羔子耳边,“这声音是护着咱们的。”

骨笛的裂痕里还沾着去年冬天的雪粒化成的水痕。那是她记忆里最冷的一个冬天,雪下了三天三夜,把帐篷压得咯吱响,羊圈里的干草很快见了底,最老的那头母羊开始啃自己的毛。单于在王庭的大帐里烧着松木,召集各部首领议事,最后决定南迁,去抢秦国边境的粮仓。

“阿云,把这个带上。”出发前的夜里,父亲用粗糙的手指摩挲着骨笛上的裂痕,他的指关节在常年拉弓的力道下有些变形,像老树根,“你爷爷说,老物件里住着先人的魂,能护着出门的人找到回家的路。”

阿云把骨笛系在脖子上,绳结是用编网的麻绳打的,绕了七圈,刚好贴在胸口。父亲走的那天,她站在山坡上吹了一整天骨笛,笛声混在北风里,不知道能飘多远。夜里她不敢睡,裹着羊毛毯坐在帐篷门口,对着黑沉沉的草原吹笛,有时吹到后半夜,帐篷外会传来绿幽幽的光——是饿极了的狼,它们不敢靠近,只是蹲在远处听,狼眼里的光在笛声里明明灭灭,像落在草叶上的星子。

三个月后,当父亲的身影出现在雪地里时,阿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左臂空荡荡的,袖子在风里飘,像面破旗。“是你的笛声。”父亲倒在阿云怀里,声音轻得像叹息,“我们被秦兵打散在戈壁里,我跟着笛声走了三天,才找到回来的路。”

他说在混乱中,他听见骨笛的颤音从风里钻出来,那声音里有阿云哼的摇篮曲调子,有羊群走过的蹄声,还有帐篷里的奶香味。“我就知道你在等我。”父亲摸着骨笛上的裂痕,指腹蹭过那道最深的裂,那里渗出了点水,沾在他的皮肤上,凉丝丝的,“这物件真的活了。”

从那以后,骨笛成了阿云帐篷里最显眼的东西。她把它挂在帐篷中央的木杆上,底下垫着块染了靛蓝的羊毛毡。晴天时,阳光透过骨笛的裂痕,在毡子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像撒了把金粉;阴雨天,裂痕里会渗出细细的水珠,顺着骨管往下滴,在毡子上洇出小小的圆斑,阿云就用这些圆斑当记号,教弟弟数羊。

“它在出汗呢。”弟弟扒着木杆,鼻尖快碰到骨笛了,“是不是跟我一样怕淋雨?”

阿云笑着把弟弟拉开,用干净的羊毛布擦去骨笛上的水珠:“它是在记事儿呢,记着哪天下了雨,哪天干了活,记着咱们家有几口人。”

十七岁那年,阿云嫁给了牧马场的巴图。巴图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却会用马头琴拉出跟骨笛很像的调子。婚礼那天,阿云没穿部落里时兴的银饰,只把骨笛系在红绸带里挂在脖子上。当巴图用马头琴拉起《风的歌》时,她举起骨笛吹了起来,两种声音缠在一起,像两条奔涌的河汇进同一片草原,观礼的人都停了说笑,连风都好像静了下来。

“你的笛子,”巴图在她耳边低语,热气拂过她的耳廓,“声音里有整个草原的味道。”

第二年春天,他们的儿子降生了。那是个爱哭的小家伙,夜里常常闹得整个帐篷区都能听见。阿云试了各种法子都不管用,直到有天夜里,她把骨笛放在婴儿的枕边,轻轻吹了段父亲教她的《归牧谣》。小家伙的哭声突然停了,小嘴巴咂了咂,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却已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它能哄孩子。”巴图惊奇地看着骨笛,“比阿妈唱的摇篮曲还管用。”

阿云摸着骨笛上的裂痕,那里又渗出了点水,滴在婴儿的襁褓上,像颗小小的珍珠。她突然明白,这骨笛从商代的祭台到草原的帐篷,从阿骨的血到她的泪,那些裂痕里装着的从来不是残缺,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呼吸、心跳、思念,是风吹过大地时,留下的最珍贵的回声。

骨笛在草原上流转了五百年。阿云的儿子把它传给了孙子,孙子又传给了曾孙。它跟着匈奴的马蹄去过最远的贝加尔湖,也随着鲜卑的迁徙到过阴山脚下;它被牧人用来唤回走失的马群,被猎人吹着诱捕黄羊,被母亲们塞在孩子的枕下当护身符。它身上的裂痕越来越多,最深的那道裂几乎要把骨管分成两半,却总能发出声音,像个永远不会老去的故事。

公元640年的秋天,唐军攻破薛延陀的王庭时,这支骨笛正挂在一个老牧民的帐篷里。年轻的士兵闯进帐篷时,老牧民正用它吹《送魂曲》,笛声嘶哑得像破锣。士兵嫌它晦气,一把扯下来扔在地上,马蹄随后踏过,骨笛上又添了道新的裂痕,却没断。

后来,骨笛被当作“胡地杂物”收进唐军的辎重队。负责登记的文书翻着白眼,用毛笔在账册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骨头形状,旁边写着:“骨哨一支,破旧,无甚价值。”

他不知道,这支在账册上只配占个角落的骨笛,裂痕里早已装满了草原的风。那些风里有阿云的笑声,有父亲的叹息,有婴儿的啼哭,有马蹄踏过青草的脆响,它们在骨管里打着旋,等一个能听懂的人,再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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