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 官员 诗人,今河北沧州人
盘古爷劈开的冰穹底下,盛唐的边塞,那是滚着热血、掺着风沙、冻着骨头的天地!长安城里的贵人听着琵琶曲,吟着风花雪月,可玉门关外,戍卒的血能冻成冰溜子,胡马的铁蹄能踏碎冻土!就在这冰与火交织的苦寒之地,一位挎着破旧剑、揣着满腔抱负的汉子,把半辈子蹉跎和一肚子豪情,全砸进了苍茫的边塞风雪里,化成了笔下金戈铁马的铿锵诗句——那便是高适!不是只会掉书袋的酸文人,是个真敢拎着剑在营垒里打转、能把边关苦乐写进骨头里的“诗坛老兵”!戍卒们传唱:“读咱高三十五的诗,比喝烧刀子还暖膛!”
一、蓟北风雪淬诗魂:半生蹉跎砺剑锋
高适的命,早年就跟边塞的天气一样,忽晴忽阴,冻得人直哆嗦。
家道中落志不短: 祖上也阔过,到了他这儿,家道衰落,只能跑到宋城(今河南商丘)种地讨生活。可他心里揣着一团火,总想“举头望君门,屈指取公卿”,跑到长安、蓟门(今北京一带)求功名,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混得“兔苑为农岁不登,雁池垂钓心长苦”。
边塞幕府觅封侯: 后来心一横,真就跑到了幽州节度使哥舒翰的幕府里当书记官。这下可算找对地儿了!他亲眼见识了什么叫“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亲耳听到了“胡骑嘶鸣杂风雨”。边塞的苦寒、战争的惨烈、士卒的乡愁、将军的豪情,像刀子一样刻进了他心里。半生的不如意,反倒成了他诗篇里最沉甸甸的底色。
二、笔挟风雷赋边塞:冰河铁马入诗来
高适的诗,不像王维那般空灵,不像李白那般飘逸,那是带着血丝、裹着冰碴、砸在地上能冒火星子的!
《燕歌行》诉尽边关苦: 这首是他的压卷之作,也是整个边塞诗的扛鼎之篇!“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开篇就是金鼓齐鸣;“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一句,像一道闪电,劈开了壮烈与腐败的惊人对比,字字滴血;“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又道尽了征人思妇的无尽哀怨。全诗气势雄浑,情感澎湃,把战争的复杂性和人性的真实写得淋漓尽致。
《别董大》暖心窝: 别以为他只会写惨烈。“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诗,写在离别的冰天雪地里,却没有一丝哀戚,反而充满了豪迈的安慰和昂扬的斗志,比十碗烈酒还暖人心!这才是盛唐的气象,悲而不伤,壮而不烈。
诗风雄浑悲且壮: 他的边塞诗,主体风格就是雄浑、悲壮、深沉、直抒胸臆。他很少用华丽的辞藻,就像边塞的北风,直接、猛烈,却自有撼动人心的力量。他写的是真正的边塞,是冷硬的现实,也是昂扬的理想。
三、诗坛飞将领风骚:边塞一派出雄才
在盛唐诗坛上,高适和岑参并称“高岑”,是边塞诗派当之无愧的旗手。
现实主义的深度: 比起岑参更多奇丽壮美的西域风光描绘,高适的诗更注重反映边塞生活的现实,尤其是对士卒苦难的同情和对将帅无能的批判,思想深度更胜一筹。
领军人物的地位: 他的《高常侍集》(因其官至散骑常侍而得名)二十卷,成了边塞诗派的经典范本。后世一提边塞诗,首先想到的就是他这首《燕歌行》。
四、暮年显达终封侯:功名诗名两不全
高适的传奇处在于,他不仅是诗写得好,晚年还真把官当大了,在诗人里算是异数。
戎马生涯展奇才: 安史之乱爆发,他辅佐哥舒翰守潼关。后来得到唐玄宗、肃宗赏识,历任淮南节度使、剑南节度使等要职,甚至带兵平定过永王李璘的叛乱,最后封了渤海县侯,食邑七百户!真真是“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自己就成了那个“将”。
诗名或因官位显?: 后世有人嘀咕,他诗名那么大,是不是因为官做得大?其实不然。他的诗,那股子雄浑苍劲的边塞气,是他前半生潦倒、亲身蹚过边塞风雪换来的,是做官前就炼成的。官位,只是让他的诗传播更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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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这位“边塞诗雄”,他用冻僵的手指和滚烫的心血,记录了盛唐光辉的另一面——边关的苍凉、战争的残酷、士卒的牺牲,也抒发了那个时代特有的建功立业的豪情。他的诗,是冰与火的交响,是理想与现实的碰撞,是盛唐之音中最为沉郁顿挫、慷慨悲壮的乐章。
来,为高常侍,满斟一碗“塞外烧”!酒烈入喉,似北风割面;回味悠长,有金铁之鸣:半生蹉跎蓟北雪,一笔写尽塞上秋。诗坛飞将称高岑,冰原赋雪啸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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